郑州都市村庄民宅起火致4人遇难 房主接受调查

01.08.2014  12:30

事发现场惨不忍睹 从楼上逃下来的居民,惊魂未定。

从楼上逃下来的居民,惊魂未定。

□记者李岚实习生杜耀龙陈振强杨雪吟文记者闫化庄摄影

阅读提示|昨天凌晨零时许,郑州市航海路与桐柏路交叉口南侧的后河卢村,一栋7层高的村民自建居民楼发生火灾。来自中原区政府的消息称,火灾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3人在医院接受抢救治疗。该楼居民怀疑,火灾是一楼楼道中电动车充电引起的。目前,消防部门正调查起火原因。

事发

居民楼夜间起火

居民称是电动车充电引起的

昨天凌晨零时30分,大河报记者赶到后河卢村时,发现位于南二街东侧的第二栋居民楼,仍冒着黑烟。此时,大火已被扑灭。楼前的地面上,躺着6名全身乌黑的男女。其中有三人一动不动,另外三人在痛苦呻吟着。120急救人员查看了6人的伤势后,确定有三人已经死亡,另外三人随即被抬上救护车。

在楼东侧的小路上,医生正在抢救一名4岁的受伤男童。当医生宣布男童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时,一旁男童的母亲嚎啕大哭,恳求医生把孩子拉到医院继续抢救。

是楼下充电的电动车电瓶起火了。”现场,一名中年女子说,她也住在楼上,当时在家里闻到烟味,赶紧捂着鼻子往下跑。到一楼时,看到几辆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在燃烧,赶紧喊楼上的人逃跑。

一名被火烧得面目全非的中年男子,全身哆嗦,不停地喊:“救救我!”男子身上被烧烂的皮肤,大片脱落。他说自己住在7楼。夜里正在睡觉,被楼下的喊叫声惊醒,便和同楼的三个人一起往楼下逃。由于楼道内被浓烟和火苗封锁,三人顺着楼梯往外跑时,都被烧到了。

据楼上住户介绍,该楼共有7层,每层13个标间,几乎住满了人。面对采访,许多住户认为,是楼道内充电的电动车起火引发的火灾。

凌晨1点20分,几名消防官兵,戴着防毒面具进入起火的居民楼,进行全面搜救。记者观察了一个小时,未见有人被救出。

凌晨4点,记者离开现场时,失火居民楼上的住户,被临时安排到周边的小旅馆休息。

上午9点,记者再次到现场采访时,发现民警和消防人员仍在勘查现场。

讲述

情急时刻,他们这样逃生

裹棉被捂湿毛巾

在火灾现场,一对被熏得全身乌黑的年轻夫妇,格外引人注意。男的叫张彬,女的叫高双。张彬向记者讲述了他和妻子如何从窗户翻到楼下的惊险一幕。

张彬和妻子租住在该楼的306房间。凌晨零点左右,二人正在屋里看电视,突然,两人不约而同闻到了刺鼻的焦煳味,张彬赶紧开门查看,发现楼道里全是烟,才知道失火了。张彬说,因之前学过一些逃生知识,虽然很害怕,却并没惊慌,先退回屋中,关闭房门,拿出两床被子,和妻子分别裹在身上,然后捂着湿毛巾打开窗户,把床单绑在窗框上,拽着床单从窗口翻出,踩着二楼的防盗网,下到一楼上方伸出的房檐上,最后顺着村民放置的救生梯下到地面。

跑到楼顶等待救援

住在305房间的张先生说,他在屋里听到喊叫声后,赶紧开门逃生,但很快被楼道的浓烟熏了回来。此时,一名中年女子抱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从楼下跑上来,说自己无法同时抱两个孩子逃生,将其中一个大点的男孩交给了他。他赶紧抱着男孩往楼上跑,一口气上到7楼楼顶。“当时楼顶上已经站了十几人,有的被烧伤,有的被熏得全身发黑,大家都很恐慌。”张先生说,在楼顶上等了不到几分钟,消防官兵就赶到了,分批将他们救了下来。

跺开防盗窗翻进隔壁楼内避难

住在309室的曾金岭,今年26岁。两天前,他才和同学搬到这里租住。昨天凌晨零时,楼上起火时,他正躺在床上玩手机。闻到焦煳味后,他赶紧叫同学起床往外跑,但浓烟和火苗从楼下蹿上来,将楼道封死,他们只能返回屋中。

“我们住的房间,距离东边的那栋居民楼只有30厘米的间距,而且离对面的窗户比较近,情急之下,我和同学用力跺开窗户外的防盗网,爬出窗户后,翻入隔壁楼的楼道里。

数字

事故致4人死亡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及时赶到扑救。零时22分,大火被扑灭。消防官兵说,现场位于居民楼一楼的西北角,目前,涉事房东已被警方控制,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记者发现,在一楼的楼道内,停放着8辆电动车,其中西北角处停放的3辆,已被烧得只剩下铁架子。

在现场,记者看到了3名死者。因伤者较多,且出诊的医院有多家,一时难以统计确切的人数。随后,记者赶到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医生说该院共收治了4名伤者,其中1名儿童因抢救无效死亡,另外3名伤者,1人伤势较重,另两人稍轻。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省电力医院等医院也收治了不少伤者,其中有几名伤者伤势较重,一名女伤者全身烧伤面积达60%以上。

昨日下午,记者从中原区政府获悉,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及时扑救,市、区有关领导在现场成立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全力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市、区主要领导到医院看望并慰问了受伤群众,要求医疗部门尽全力救治。

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调查当中。昨日起,中原区全面开展安全消防大检查和群众性的安全防护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追溯

时隔一年悲剧再上演

该村去年就曾发生过火灾2死11伤

后河卢村隶属中原区大岗刘乡,目前为郑州市不多的未改造城中村之一。记者在该村采访时发现,许多居民楼内,都有电动车在充电,从楼上扯下的电线,如同蜘蛛网。在起火的这栋居民楼里,一辆未烧毁的电动车上,还连着从楼上扯下的电线。

去年6月11日凌晨4时许,该村北一街128号楼发生火灾,2人不幸窒息死亡,11人受伤。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与一楼楼道内充电的电动车有关。大火被扑灭后,一楼楼道里,满是被烧得只剩骨架的电动车。

此次事故发生后,许多居民认识到在楼道中扯电线充电的危害性,不少房东曾在楼道明显位置,写出“禁止充电”等字样。街道办也在村内张贴了公开信,称火灾是由电动车充电引发的,要求居民对电源线路、消防水源、疏散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道展开自查自改。然而,没过多久,在楼道私拉乱扯充电的现象,又多起来。时隔一年,事故再次发生,后果比上一次还要严重。

居民楼电线乱扯

□记者李岚田育臣张丛博宁田甜实习生赫梦琪李瑾钱鹤丹张路豪陈姗姗文 记者闫化庄摄影

追踪

规定私拉电线充电者,可罚200元

今年3月底,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河南省消防条例》中,新增电动车充电、存放管理的相关内容。该条例规定,居民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违者罚款200元。

今年6月,郑州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共同下发文件规定,对私拉电线充电者,可处以200元罚款。

现状私拉电线充电现象普遍存在

这几日,记者走访发现,多数小区仍大范围存在私拉电线充电的现象。

质疑相关部门执法力度“欠火候

阅读提示|私拉乱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频频,一再烧疼人们的神经。本报曾多次重磅调查“电动车充电乱象”,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悲剧仍在上演。

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河南省消防条例》,新增电动车充电、存放管理内容;6月初,郑州五部门发文对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进行约束。然而,目前在郑州,真正的处罚尚未实施一例。不少市民称,执法不严是“罪魁祸首”。事实果真如此吗?怎样安全地给电动车充电?昨天,大河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不少市民称,目前,郑州消防部门对私拉电线充电现象并没有处罚一例,执法力度“欠火候”,电动车违规充电才“有恃无恐”。

回应将来肯定会加大处罚

对此,郑州市消防支队社会防控办公室副主任李联合表示,一方面,他们工作重点主要在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由于精力、人力有限,对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只能进行抽查。另一方面,由于市民的抵触情绪,目前主要以宣传、推广为主,“将来,肯定会加大处罚”。

新修订的消防条例,仅对居民楼中的电动车充电行为有效。”金水区消防大队大队长胡明受访时表示,居民私拉电线充电多在室外环境,而这不在他们处罚范围。“他们在楼外拉电线充电,我们去罚款,对方要求出具法律依据。”他称,消防条例对私拉电线未进行明确,执法时很尴尬。

问题电动车无牌追责难

电动车追责难,也导致执法难。”昨天,管城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李玮峰建议,若郑州的电动车能像武汉等地一样,统一上牌,这一问题便迎刃而解。

今年省两会,作为省人大代表的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民警杨华民,提出尽快出台《河南省电动车管理办法》,力主电动车上牌的议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曾回复他称,该议案应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以后,就没了下文。”杨华民说。

2011年,有媒体报道称,省公安厅曾会同工信厅、工商、质监等部门起草《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但时至今日仍未出台。对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这一办法仍在酝酿,具体什么时候出台,他们也不知道。

追问

消防条例明确禁止“私拉电线”如何?

回应:《河南省消防条例》修改可能性不大

7月30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海口市消防条例》,其中,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违反消防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在小区内设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保证电源匹配,设置专用插座,铺设固定线路并穿金属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并配备灭火器材。违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海口的条例更具体,执行起来才好办。”昨天,不少市民表示,海口明确将“私拉电线充电”列入处罚范围,且要求安装相应安全装置,这样,执法部门执法时有据可依,也更有针对性。

河南的消防条例,是否也能进一步具体化?对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王新民称,法律法规的修订,程序一般较为严格。目前,《河南省消防条例》刚修订完毕,再次修改的可能性不大。“这只是原则性规定,有关部门可自己指定规范性文件细化一下。”王新民说。

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李鹏辉律师表示,要让电动车充电进入“法制化”轨道,首先应给电动车“造户”。他建议电动车上牌,拥有合法身份,管理起来才更方便。

买个自动断电的电动车可否?

回应:市场质量无法保障,国家尚无强制标准

昨天,不少市民提出,电动车电瓶若是具有自动断电功能,不是能减少隐患吗?

拥有“电动车充电适时断电保护器”专利的技师陶钢告诉记者,市场有很多充电器在充满电由红灯变成绿灯后,并没有实现断电,而是从全充进入浮充电状态,“电池在浮充状态下再充两个小时具有修复作用,有利于保护电池,但如果持续长时间充电,电池过热会有安全隐患。”陶钢称,自动断电技术很容易实现,只需在充电器上安装一个能监测绿灯信号的装置,和一个能断电的延时控制器。“令人遗憾的是,多数人使用的电动车充电器都不具备自动断电保护功能。”一位电动车销售商告诉记者。省电动车辆协会电池类专家段万普说,郑州电动车市场上充电器“鱼龙混杂”,有的充电器将电路简化到最低,插上电源就会不停充电。

我国在电动车充电器方面有无强制性技术标准?在2010年实施的强制性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里有这样一条:“车辆与充电电源连接时,不可通过车辆自身的驱动系统使车辆移动,充电连接所使用的元件应具有可终止连接以中断电流,而不会造成任何物体损坏的功能。”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针对的是车辆本身,而不是规定充电器充满后须具备自动断电功能,目前我国对电动车充电器尚无强制性的技术标准。

回顾

本报曾重磅调查“电动车充电乱象

对于郑州电动车充电乱象,6月上旬,大河报连续多日重磅关注,试图为郑州电动车充电问题求解,呼吁政府重视目前电动车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寻求避免悲剧再次上演的“对症解药”。

大河报报道显示,近4年来(不包括近期的电动车充电事故),在郑州市,因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已造成6人死亡、48人受伤,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今年6月,郑州市公安局等5部门共同发文要求,从即日起,所有已经投入使用的居民小区必须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个人如再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文件同时规定,从8月1日起,新建小区不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的,将不予验收。

该文件出台后,大河报记者调查发现,实际执行当中,还存在很多难点。为探讨郑州电动车充电问题的解决之道,今年6月9日、10日、11日、14日,大河报推出系列报道,深入剖析,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