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 在编人员转岗一次性补助五千元

26.08.2015  10:33

2015年10月31日前,郑州市要完成全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内容涉及行业管理、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等方面。其中,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设为市、县(市、区)两级,为同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转岗,省财政一次性补助5000元。

强化行政管理职能

剥离生产经营性职能

意见》提到,要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使其依法承担道路运输业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剥离其承担的生产经营性职能。

体制方面,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为市、县(市、区)两级,为同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郑州实际,先行整合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郑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处。各县(市、区)原则上只设一个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县(市、区)政府根据辖区道路运输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在重点乡镇设立县 (市、区)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派驻机构。

机构设置方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名称、级别和人员编制要相对统一,名称统一规范为“✕✕✕道路运输管理局”。

对于人事管理,根据部署,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人员予以清退;人员编制核定后,对原有在编在册的运管人员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对竞争上岗中的未聘人员,本着以人为本、和谐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全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在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