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这家药企生产劣药连续4次被罚 涉案药品家中常见

13.07.2017  08:01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麝香壮骨膏”再次遭到查处。该企业仅2016年3月以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生产劣药”的违法类型连续4次行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近日,记者从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麝香壮骨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再次遭到查处。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壮骨膏 资料图

据悉,这家药企并非首次因生产劣药被罚,该企业仅2016年3月以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生产劣药”的违法类型连续4次行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显示,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23日,法人代表为洪观银,注册资本3100万,注册地址在郑州高新区冬青街34号,经营范围为片剂、硬胶囊、颗粒剂(含中药提取)、橡胶膏剂(含激素类)、第二类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的生产、销售;卫生材料及敷料、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新产品技术研究,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业务。该企业官方网站介绍,企业已成为河南省制药企业中的骨干企业,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

其中,2016年3月7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编号为(郑)食药监药行罚〔2016〕4号的处罚决定书披露,该企业因生产劣药“诺氟沙星胶囊”被处罚。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 资料图

2016年11月2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编号为(郑)食药监药行罚〔2016〕27号处罚决定书披露,该企业生因产劣药“诺氟沙星胶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十九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再次被处罚。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卡托普利片 资料图

2017年2月23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编号为(郑)食药监药行罚〔2017〕6号处罚决定书披露,该企业因生产劣药“卡托普利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处罚。

记者了解到,该企业本次处罚距上次处罚时间不足5个月,仅“诺氟沙星胶囊”这一种药物就被罚2次。资料显示,诺氟沙星胶囊是消费者家中常备的一种药物,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麝香壮骨膏同样是家中常见的一种药物,主要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