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在郑州这些区域内放烟花,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25.12.2019  07:31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凤虎

12月24日,郑州市召开会议部署2020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公布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将予以罚款和拘留。

郑州市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上街区中心建城区域内,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规定,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公安机关将对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单位,及利用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场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对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拒不整改的,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郑州警方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举报电话:110、0371—69623700。对非法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郑州警方负责人说,元旦、春节将至,警方将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教育部门走进校园,开展禁放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由学生监督家长遵守禁放规定。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李敏雪 】 【总编辑:甄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