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这些人明年可申请免租住房!不花钱住房子!最全政策解读曝光

15.12.2017  19:20

在郑州生活

好像永远绕不开的就是房子

同事聊天:你买房了吗?

出门坐车:满眼房产广告

打个游戏:都能看见房子信息

周末相亲:你有房吗?

好在上个月,郑州市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奖金500万+最高300㎡无租住房!郑州史上最强“抢人”政策发布!

如今终于让我等到了详细政策解读和出台!

这次不仅可以直接免租住房,连钱都不用花了,还有一系列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政策发布!快看看吧!↓↓↓↓

>>>郑州市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免租住房常见问题解答

1、免租住房的定义是什么?

答:免租住房是指为特定对象提供的、具有一定面积限制的、免收租金的住房。

2、免租住房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答:郑州市的免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人才证书的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

3、免租住房的提供主体是谁?

答: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按规定享受的免租住房由用人部门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

4、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可以享受多大面积的免租住房?

答:按照政策规定,对全职引进或新当选两院院士以及同等层次顶尖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对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以及同等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

5、免租住房怎么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初审、所在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和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终审通过并按程序公示后,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相应面积的免租住房。

>>>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是哪些?

答: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要面向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什么是全职引进?

答:全职引进是指:

(1)全职引进指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2)在我市创办或参与创办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3)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单位或创办企业工作。

3、新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范围是哪些?

答: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指文件发布之日起(2017年11月23日)我市用人单位培养的达到相应分类认定层次的人员。

4、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认定的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符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条件。

5、个人能否不经过单位直接申请?

答:不能。个人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核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审核。

6、单位是否可以帮助填写材料?

答:单位可以帮助人才填写申报材料,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核准申请表》需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认定的材料由哪个部门受理?

答:(1)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审核。

(2)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按隶属关系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县(市)、区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按隶属关系由其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非公经济单位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8、认定成功后,在哪里可以领取高层次人才证书?

答:认定成功后,由用人单位到审核部门领取。

9、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认定人才离开郑州或不再与引进单位履行工作协议的,以及期中、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10、高层次人才如何考核?

答: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行期中、期末考核制度,重点考核业绩贡献、创新成果、人才培养等内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1、认定人才可以享受什么奖励和服务保障?

答:经分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智汇郑州”人才政策享受资金奖励和服务保障。对入选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12、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如何发放?

答:奖励资金自高层次人才认定年度起,按3:3:4比例于任期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分三次拨付。第一年奖励资金于认定后即行拨付,第三年奖励资金于期中考核合格后拨付、第五年奖励资金于期末考核合格后拨付。拨付方式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认定、申请和考核情况,将奖励资金发放名单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进行拨付。

>>>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常见问题解答

1、青年人才包括哪些人员?

答: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2、青年人才来郑落户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程序由市公安局按照我市人才落户有关政策落实。

3、来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享受生活补贴的条件?

答:需具备以下条件:

(1)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3)2017年1月1日后落户郑州(本市户籍未迁户口的毕业生不需提供)。

(4)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个月。

4、来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享受生活补贴的标准?

答: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申领。

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

对符合基本条件1、2、3项,暂未工作或创业,且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视同),可按相应标准申领6个月的生活补贴。

5、来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享受生活补贴的如何申报?

答:(1)申报。青年人才按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个人向各开发区、县(市、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2)审核。各开发区、县(市、区)人社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补贴名单,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拟补贴名单。

(3)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对各开发区、县(市、区)汇总报送的申领生活补贴人员名单在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人员名单及相应材料反馈至市财政局和各开发区、县(市、区)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将资金分别拨付各开发区、县(市、区)财政局,由各开发区、县(市、区)将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账户。

6、来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申报生活补贴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要的材料如下:

(1)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户口册页)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提供《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对《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证的毕业证,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纳税证明材料。

7、来郑创业的青年人才创业(帮扶)补贴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答: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

8、来郑创业的青年人才创业(帮扶)补贴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1)申报。创业(帮扶)补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2)审批。各县(市、区)人社局或郑州市级孵化园区核实真实情况,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9、来郑创业的青年人才创业(帮扶)补贴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需要的申报材料有:

(1)工商营业执照。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真实信息核查表》。

>>>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常见问题解答

1、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引进后需每年在郑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在我市创办或参与创办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具体标准详见《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

2、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验看原件):

(1)海外留学人才须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2)外籍人员须提供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3)海外高层次人才须提供本人所工作过的海外企业(机构)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推荐信,确实不能提供前述证明或推荐信的,需提供该企业(机构)工作的纳税证明或工资单;

(4)科技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论文、项目等);

(5)国外所获得的荣誉及奖励证明;

(6)创业型人才还须提供项目报告、营业执照及资金证明。

(7)《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3、如何办理《海外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人社留学〔2011〕12号)执行。

4、如何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答:详见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

5、海外留学人才可否享受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

答:海外留学人才符合《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我市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

>>>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常见问题解答

1、社会事业荟萃计划人才的范围是哪些?

答:社会事业荟萃计划人才是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网络传媒、体育、社区建设、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引进以及新培养的人才。

2、“需求目录”如何编制?

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年根据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人才年度计划,进行汇总沟通,形成《郑州市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需求目录》,作为高层次社会事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引进培养的依据。

3、“急需紧缺人才”如何界定?

答:急需紧缺人才是在社会事业领域内对社会贡献较大、人力资源匮乏且属需求目录重点引进的人才。

>>>郑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常见问题解答

1、郑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依据。

答:郑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是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为落实“郑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有关政策,而制定的实施办法。是《意见》的进一步细化。

2、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如何参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如何参评?

答:可以登录国家人社部、河南省人社厅、郑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或相关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相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3、国家部委组织面向社会2个以上行业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被定为省级竞赛如何理解?

答:按照省、部同级原则,《办法》中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包括世界技能大赛河南选拔赛或国家部委组织面向2个以上行业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其中国家部委组织面向2个以上行业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是指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国家部委(群体组织)联合发文或一个国家部委(群体组织)面向社会两个(含两个)以上行业系统开展的按照国家职业技术标准所含的工种或相近工种开展的技能竞赛。

4、获得《办法》中两个以上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奖励是否可以重复领取?

答:对《办法》中在一个认定周期内(5年)4类获奖的高技能人才和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可以先期申领年度内相关奖励。对认定周期内再次获得更高荣誉的,奖励按照上一次与本次荣誉差额部分申领。

5、《办法》中所指的技能人才是哪些群体?

答:本《办法》所指的技能人才是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是指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郑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实施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1、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哪些公司?

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公司。

2、申报引进人才奖励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0371-67180868。

3、办理申报引进人才奖励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答:办理申报引进人才奖励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郑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报表》;

(2)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发放的《郑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4)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按规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在本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历史缴费记录;

(5)申报对象向用人单位推介并成功引进人才的真实性过程的其它证明材料(邮件往来、原始备忘录、会谈记录、图片、影音资料等);

(6)资金拨付的账户信息。

(若出具市政府有关人才引进书面材料的,可无需提交第3、4、5项材料。)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常见问题解答

1、符合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条件,现在能申报购房补贴吗?对购房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工作的申报受理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始。购房网签时间必须是在我市人才政策发布之后,即在2017年11月23日(含)以后。

2、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二手房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答: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3、外地学生毕业后在郑工作,现户口仍落在郑州某学校集体户口,能否享受购房补贴?

答:根据郑政办〔2017〕130号文件,符合规定学历和毕业时间的人才,在毕业后三年内落户郑州或是已是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可以按规定享受补贴。郑州某学校的集体户口,属于郑州户籍的一种,只要满足其他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4、本科毕业在郑州工作,之后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再次在郑州工作,购房能再次享受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吗?

答:根据政策规定,住房补贴的发放实行一次性原则。如果已按照现有学历申领了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在学历变动后将不能再次申请补贴,也不能申请因学历不同而形成的补贴差额。

5、是否需要同时具备非郑州户籍人才购房政策中所规定的学历和职称或职业技术资格条件,才能按该政策购房?

答:按照郑政办〔2017〕130号文件的规定,已具备其他条件的人才,只要符合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副高级(含)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含)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即可按规定购买住房。

6、如何理解首次购房?

答:此前在我市范围内没有购房记录,本次购房即为首次购房。

7、夫妻双方婚后于2017年11月23日之后购买房子,房产证上是配偶的名字,本人满足其他申报补贴条件,能否申报购房补贴?

答:不可以。按照郑政办〔2017〕130号文件的规定,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8、夫妻双方均为博士或硕士,满足申领购房补贴条件的,首次购一套房是否可叠加申领两份补贴?如果一方已首次购房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再购名下第一套房是否算首次购房?能否再次申领购房补贴?

答:按照郑政办〔2017〕130号文件的规定,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因此无法叠加申领两份补贴。如果一方已首次购房并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再购自己名下第一套房,该种情况已经不属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的范畴,不能再次申领购房补贴。

9、所有类别人才都能享受购房补贴吗?购房时间是否必须在2017年11月23日之后?

答:只有符合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条件的才能享受补贴,并且购房网签时间必须在2017年11月23日(含)之后。

10、购房补贴是先购房再申请还是申请后再购房?青年人才先购房后毕业,能否享受购房补贴?

答:按照郑政办〔2017〕130号文件的规定,申领补贴条件之一就是“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因此应当先购房后申请。青年人才先购房后毕业,可以在符合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条件时申领购房补贴。

>>>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常见问题解答

1、《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怎么报?什么时间发布?

答:由市工信委牵头,对各申报部门进行培训,组织相关业务口从基层申报,统一汇总至牵头部门,制定人才需求目录。目前正在制定2018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拟定在每年的四月份以前发布。

2、每个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5人,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不超过10人,其中培养人才不超过40%,如何解释?

答:假设企业如果申报2个人,则必须是引进;如果申报3个人,则可以有2个引进、1个培养,以此类推。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常见问题解答

1、2015、2016年度入选的“1125聚才计划”人才(团队)资金拨付标准是按照新出台的实施办法执行还是按照原政策执行?资金拨付是否设有前置条件?拨付的方式如何?

答:2015、2016年度入选的“1125聚才计划”人才(团队)项目支持按照原政策,给予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支持。资金拨付前要求项目按计划落地实施,自筹资金部分落实到位。财政资金分三年,按30%、30%、40%的比例拨付。

2、今年新的人才政策和之前1125聚才计划的区别?

答:新的人才政策是一套系统的全面的人才政策体系,其中的人才工程部分包含七大人才计划,2015年出台的“1125聚才计划”经过修改提升后,与“顶尖人才(团队)引领计划”一起成为郑州市人才工程的一个重要计划内容。

3、新出台的“1125聚才计划”实施办法中对于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团队)没有明确的条件界定,是否按照《郑州市顶尖人才(团队)引领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相关条件执行?

答:为了加大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力度,助推高端人才集聚,除了对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奖励外,郑州市人才工程特别提出了“顶尖人才(团队)引领计划”,对顶尖团队在郑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支持。“顶尖人才(团队)引领计划”和新出台的“1125聚才计划”都是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人才计划,将一并实施。申报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计划不同项目类别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4、新出台的“1125聚才计划”实施办法中提出了“资金+基金”的支持政策,关于基金支持,下一步是否有具体的实施办法?

答:提升后的“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建立了“财政资助+基金投资”的支持机制,对入选项目,政府给予项目启动资金,同时,坚持市场导向,设立总规模100亿元郑州市创新创业基金,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动作的方式给予扶持。基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正地制订之中,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