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方案公布
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5000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3000亿元。5月12日,省政府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中西部地区走在前列
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快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监管服务模式,促进专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外贸企业、工业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B2B、B2C、O2O等多种业务模式共同推进,扩出口促转型,扩进口促消费。
按照计划,力争到2018年,培育5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10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设立100个省级公共海外仓,重点扶持100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5000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3000亿元,实现一区多园、一园多点、多主体运行、多模式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新格局,总体发展水平居中西部前列,探索出在中西部地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立足郑州带动全省
《方案》明确了我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施范围,简单说就是三步走:立足郑州、梯次推进、带动全省。
根据《方案》,我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郑州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二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洛阳、开封、南阳、焦作、三门峡、信阳、新乡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三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全省其他地方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为确保目标实现,《方案》提出,着力构建三个平台、七个体系。“三个平台”:“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河南省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河南电子口岸等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建立海关、税务、外汇、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务、工商、交通、邮政、金融、信用保险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发展平台。结合我省产业优势,采取一区多园、一园多点的布局方式,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开展政府、高校、协会、企业合作,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
“七个体系”,分别是指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体系、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