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2015至2016年度 学校维修项目选择设计、监理和定点维修服务单位 招标公告

02.02.2015  20:03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2015至2016年度学校维修项目选择设计、监理和定点维修服务单位招标,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采购环节、减少行政资源浪费及帮正相关维修项目的进度,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决定评选2015至2016年度学校维修项目选择设计、监理和定点维修服务单位,诚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实力并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前来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2.2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各学校维修项目选择设计、监理和定点维修服务
3.2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设计; 
                                                二标段:监理; 
                                                三标段: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设计资质要求:
2、资质要求: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办事处及分支机构报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或委派的法人代表委托人须是本企业职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二标段监理资质要求: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无正在监理的工程;
三标段施工资质要求: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3、投标单位须提供贰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5名,且中标后以上人员证书交由甲方封存备案,在施工服务期间不得再从事其他项目。
4.4业绩要求:承担过2012年1月1日以来公共建筑类的类似项目;
4.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实施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2 日至2015年 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报名。
5.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标)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的执业注册证书(一标提供)、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外地企业常驻证明(三标提供)、企业业绩证明(企业业绩以合同为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财政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 系 人: 郭鑫、刘梦婷
电 话:0371-86662408
传 真:0371-68850950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