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老味儿”建筑逐渐消失 保护建筑也被拆

25.12.2014  10:54

  二七宾馆正在拆除,有关人员表示,这里将变成广场。

  宾馆院内堆满了建筑垃圾。

  □记者周广现实习生宋迎迎文图

  核心提示|东方红影剧院拆了,省武警总队干休所礼堂拆了,如今二七宾馆也开拆……这些郑州的“老味儿”建筑越来越少了。

  记者发现,包括上述建筑共32处近现代老建筑,曾位列郑州市政府首批“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中心城区保护名录”。“保护名录”保护不了它们吗?它们为何不得不拆?

  二七宾馆开拆当年曾是郑州最高楼

  “哗啦啦,哗啦啦……”近日,在二七广场的二七宾馆楼上,工人们正用铁棍敲打窗玻璃。一楼门面房上的门已被拆除,宾馆院内,建筑垃圾堆得像山一样高。“要不了几天就能把二七宾馆大楼拆成平地。”在现场,一名施工人员说。

  对此,二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冯先生说,拆除二七宾馆,是因其已成为二七商圈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对交通也不利。拆完后,这块地方将要建设广场和绿地。他同时坦承,并不知道二七宾馆上了“保护名录”。

  昨天,二七区规划局的景女士接受采访时也说,二七宾馆这个地方原先规划的是商业用地,现在调整了规划,改为市政用地,将建一个广场。

  4年前曾入选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

  据悉,今年正好步入“不惑之年”的二七宾馆,当年曾是郑州最高楼,见证了郑州商战的“烽烟”,如今它将“灰飞烟灭”。

  而这距其进入郑州首批“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中心城区保护名录”还不到4年时间。2011年3月17日,郑州市第一批“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中心城区保护名录”公布,32处近现代老建筑名列其中,二七宾馆上榜的理由是建筑风格“造型简洁,极富韵律”。

  当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将设立专项资金,对这些建筑进行保护和修缮。在这些建筑周边还要划出一定区域作为保护区域,而这些建筑本身原则上不能拆除。

  4处上榜建筑已被拆

  其实,在拆除二七宾馆之前,已有4处上了“保护名录”的优秀建筑被拆。

  东方红影剧院

  第一个被拆的是东方红影剧院,2011年1月中旬,东方红影剧院开始拆除,当年5月全部拆完。当年影剧院负责人说,影剧院拆除后,计划在两年内修建一座28层高的楼宇,集商业、酒店及影院于一体,“将来影院的名称,还用东方红”。

  现状

  前天,记者在东方红影剧院旧址看到,蓝色挡板内,施工人员正在挖坑。“东方红影剧院什么时候会重建好?”现场没人能说清。

  省武警总队干休所礼堂

  位于南顺城街和大同路交叉口的省武警总队干休所礼堂,是郑州市为数不多的革命建筑。该礼堂2012年8月被拆。

  现状

  前天,记者在其旧址看到,取而代之的是一栋5层办公楼。

  南乾元街75号院

  在郑州市菜市街与南乾元街交叉口南侧有一处百年老院,房子始建于清末民初,建筑风格中西结合,屋顶是中式的“坡屋顶”,材料则是钢筋混凝土,它就是南乾元街75号院,也在“保护名录”之列。去年6月,听说该院要被拆,包括专家学者、民间志愿者和热心市民在内,众人疾呼:“把这个百年老院留下来吧!”但众人的努力最终还是成为泡影,去年7月,该院被拆。

  现状

  前天下午,记者看到,南乾元街已被包围在一个商业综合体的在建项目中,只有南乾元街上的那棵梧桐树依然站立在那里,南乾元街75号院那里已是瓦砾遍地。

  郑州铁路局六号楼

  郑州铁路局六号楼属于“典型的欧洲折中主义建筑代表作”,整座楼除坡顶属中国古建筑风格外,没有其他中国元素,有关专家实地查看后说:“再住一二百年也没问题”,不仅如此,由于它见证了郑州铁路发展的辉煌,也进入了“保护名录”。

  现状

  今年4月,郑州铁路局六号楼被拆,在原址上要建一座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大楼。12月23日下午,记者在其旧址看到,新楼正在挖地基。

  “保护名录”为何没成老建筑的“护身符”?名单公布后,没出台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

  2011年,郑州市政府公布首批“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中心城区保护名录”后,大河报从4月开始耗时7个多月,以“郑州地理城市记忆”专栏形式,用40多个版面聚焦这32处郑州市优秀近现代建筑。

  “保护名录”没成“护身符”,4年不到,已有4栋优秀建筑被拆,还有二七宾馆正在拆,国棉三厂办公楼西配楼部分被拆。这是为什么?

  “我认为根本原因是,当时有关部门公布32处优秀建筑名录,只是为了应付差事,并非真心要传承城市记忆。”郑州市文物保护志愿者李先生说。

  对此,郑州市规划局总规编制处杨(音)先生说,对于已经公布的32处优秀近现代建筑,后来,他们的确没有做保护规划,对于几栋优秀建筑被拆的事,他也表示不知情,名单公布后,他们并没有再去查看这些老建筑。而对这些优秀建筑的保护也应该由文物部门负责。

  但郑州市文物局遗产处的胡(音)先生说,名单是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确定的,公布后,任何部门都没有出台关于这些优秀近现代建筑的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由于这些建筑大部分都不是文物,没有相关法律支持,他们也无执法依据。

  “优秀建筑是可以触摸到的历史,它代表着城市的记忆,是一种文化的传承,而经济利益和它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如果不认同这样的理念,说不定若干年后,这32处优秀建筑都将不复存在。”郑州市嵩山文明研究院顾问、郑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赵富海说。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