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老人公交要座未果猝死 细节曝光

11.09.2014  18:52

9月9日下午,郑州919路公交车上,在一场因让不让座引发的争执之后,一名老人猝死,报社今日A10版曾有报道。在事发当时有乘客称,老人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小伙子没有还手。今日上午,建设路派出所民警向记者透露了监控录像的内容:当事双方曾发生两次冲突,双方都有肢体动作。

昨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郑州公交四公司,希望能查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被告知警方已在事发当天傍晚,将监控录像连同硬盘一起取走。

记者随后来至建设路派出所,获悉目前警方已对此事立案并由刑侦大队介入侦办。记者随后致电该所刑侦大队教导员吴警官,吴警官表示目前案件尚未侦破,记者不能查看监控录像。在记者的恳请下,吴警官向记者大致介绍了录像内容。

吴警官说,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可以肯定当事双方之间发生了肢体冲突,双方都有肢体动作,整个冲突过程包括言语争执和肢体冲突,续了大约十分钟。在冲突之初,小伙子坐在下车门后面的座位上,是老人先走过去,来到小伙子的座位旁,双方出现言语纠纷。因为监控没有声音,不能断定老人说了什么,通过询问证人得知是让座的问题。在争执中,下车门前方有人起身给老人让了座,在老人坐下之后,双方的语言争执并未停止,老人随后又起身来到小伙子跟前继续理论,跟着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吴警官说,此时,因车上乘客围拢聚集,监控无法看清具体细节,亦不能断定老人是否打了小伙子耳光。随后,两名当事人被车上乘客拦开,但是双方的语言争执没有停止,跟着再次发生了肢体冲突。此次冲突之后,小伙子下车,老人倒地。

吴警官说,虽然双方有肢体动作,但是家属也称老人患有近十年的心脏病,老人的具体死亡原因还要等待尸检结果。目前警方正通过技术手段,全力寻找到当事的小伙子。

记者昨日中午联系上了死亡老人的儿子张先生,张先生表示,现在老人刚刚过世,警方也已经立案,目前不便多说什么。

律师观点: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律师认为,要判定小伙子的责任问题,首先需要确认老人猝死的原因。如果老人是正常的心脏病突发,则小伙子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有外力诱导的心脏病突发,比如小伙子说了一些过激的语言,则小伙子存在过错,需要根据过错的大小来承担相应责任。但这需要弄清楚小伙子当时说了什么话。

另外,如果是因为双方的肢体冲突而诱发老人的心脏病,也要分为两种情况判定。一种是老人先动手的情况下,如果小伙子是正常地阻挡,没有过激行为,则小伙子不承担责任。如果小伙子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则需要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另一种是老人没有动手,而是小伙子主动施加了侵害行为,则小伙子需要承担案件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针对公交车让座的问题,闫律师表示,让不让座只是道德层面问题,不牵涉到法律。但如果小伙子当时坐的是老弱病残孕的专座,则小伙子就有义务把座位让出来,不单是道德问题了。

(大河报)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