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郑州禁用高排放机械车辆 违反规定每次罚5000元

03.09.2016  16:35

  本报讯 昨日上午,郑州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10月1日起,我市将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改正。郑州晚报记者 王军方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等,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汽)油发动机。

   市区划定的范围

  中州大道以西、南三环以北、西三环以东、北三环以南以及三个开发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建成区等区域。

   非道路移动机械

  带来大量污染物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等,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汽)油发动机。

  “根据专家测算,一台国Ⅰ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相当于50~80辆小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比国Ⅰ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高出50%以上。”昨日,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冯保河说。

  目前,初步统计我市城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约2万台。其中,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约占20%,约占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0%,带来了大量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处于“四无”状态:无牌照(不属于机动车)、无标志、无标准、无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