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推行热力按流量计费遇冷 热力公司或少赚钱

03.12.2015  08:27

  □策划社会新闻中心执行记者 张瞧 王悦生

  核心提示|在郑州市的供热总面积中,只有4%实现了按流量计费。热力公司的说法是,“居民小区只要达到条件并申请按流量缴费,一般都会接受”。听起来貌似很简单!

  那么问题来了,郑州市另外96%的供热面积是不符合条件还是没有申请?或者是另有他因?理论上讲,按流量计费应该比按面积计费更节能、更科学、更省钱,这也是我国住建部门一直力推此事的初衷。但在落实过程中,为啥郑州推了这么多年,却进展如此缓慢?

   说法|郑州全市93%的供热面积达不到按流量计费申请条件

  “啥时候我们小区也能按流量收费啊?”12月1日,大河报客户端和官博发起关于用热分户计量的调查,引来大批读者参与互动。

  截至昨天下午5点,在大河报官博的话题下转发、评论、点赞量已突破1500条,另有267人参与了大河报客户端的调查。其中,询问最多的是“啥样的小区才有资格申请按流量收费”。

  “申请按流量收费,应满足6项条件。”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建筑必须是节能建筑,供热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供热计量技术规范标准,要安装有流量表等分户计量设施,单栋楼的用热户数不能低于整栋楼户数的80%等。

  对方称,只要达到这些条件的小区,都可向热力公司提出申请按流量收费。申请成功后,第一个采暖季将纳入抄表实验期,实验期内仍按面积收费,“实验期内主要是看新系统的运行是否有问题,这也是对用户负责”。

  抄表实验期过后,小区就可以正式按流量计费了。用户先统一按面积预交热力费,等供热季结束后,再按实际用量“多退少补”。实际用热费用低于预交费的,费用将转至下个采暖期,不退现金。实际用热费用高于预交费的,用户需补交费用。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称,目前郑州供热总面积5500多万平米中,有396.81万平米达到了6项条件,约占总供热面积的7%,另外有93%的供热面积达不到申请条件。

  在这7%中,有26万平米是新交房的小区,尚未用热,另有370多万平米纳入了郑州市按流量计费的范围里。这370多万平米中,有172万平米处于抄表实验期,剩余的198万平米已正式实行按流量计费。

   寻因|住建部“两个不得”本为推进此事,结果竟成“一纸空文

  有93%的供热面积达不到申请条件,直接拖了郑州市供热计量的后腿,其背后的原因到底是啥?

  11月26日,住建部官网在回答媒体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推进缓慢”的质疑时称,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未严格执行“两个不得”的规定——对于不符合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者使用。记者走访发现,这与郑州的实际情况也吻合。

  首先,在郑州93%达不到申请条件的供热面积中,既有2010年前建成的建筑,也有之后建成的新建筑。虽然从2010年开始,郑州明文规定新建建筑必须达到节能建筑的标准,但一些楼盘在使用保温材料时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导致一些新建筑达不到节能建筑的标准。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比如一些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和保温效果不合格,有些虽号称是节能建筑,但其能耗指标未必能达到国家标准。

  其次,一些居民楼未装流量表,也没有与总管网对接的辅助设施。这类建筑中,有一部分是老旧建筑,当初开建时国家没有规定必须安装热力分户计量装置。

  另有一部分建筑,虽是2010年后建成的,但并未按照郑州相关文件规定安装分户计量设施。有的虽装了流量表,却是开发商为了省钱私自装的,流量表质量较差,通不过热力公司的验收,导致流量表成了摆设,等于没装。

  按规定,从2010年11月16日开始,郑州新建民用建筑在办理施工手续前,开发商就应该与供热企业签订有关供热计量内容的合同,把流量表等器具的选型、购置、维护管理交由热力公司负责,开发商不能私自装。

  家住未来路福元路附近一小区的陈先生说,该小区交房一年多了才开始装流量表,“交房前进行了竣工验收,按规定,验收时就该把表装好,交了房才装表,岂不是把国家的强制规定当儿戏?

  一位业内人士称,只有解决了上述几个问题,使郑州的这些建筑尽快达到申请开通的条件,才能从制度上倒逼热力公司积极推行按流量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