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三个月内全市产业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郑州推出系列措施加快复工复产

09.10.2021  18:40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凌 王延

10月9日,记者从郑州市获悉,为有效减轻灾情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叠加影响,郑州市政府于近日印发《加快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力争1个月内,受灾情疫情影响较大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实现复工复产;力争3个月内,受灾情疫情影响严重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全市产业经济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7月中下旬以来,郑州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冲击。此次出台的《方案》,对于加快市场经营主体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有效减轻疫情叠加影响,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郑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方案》从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加强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突出“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强化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政策落实环境、深入开展 “万人助万企”活动等方面明确33条暖心措施,帮助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方案》提出,加大生产企业服务和疫情防控物资政府收储力度,稳定企业产能和产量;支持重要物资生产,推动30万吨/年以上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增强电煤供应;加强物资运输保障,持有省应急通行证车辆免收省内全程车辆通行费。

为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方案》提出,摸排受灾企业情况,建立复工复产台账,做到“一企业一台账一清单”。对短期难以恢复的企业,支持企业租用厂房仓储过渡生产经营,对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给予补助;对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连锁零售门店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围绕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案》提出,减免缓缴相关税费,对符合退税条件的,要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退税款及时到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受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有关规定对房租进行减免;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给予3个月缓缴期。

项目是稳经济、促发展的“压舱石”。记者了解到,郑州市目前共谋划储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796个,总投资157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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