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规定禁烧秸秆时段 一个火点要罚100万

20.05.2015  20:26

  □记者 朱琨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将对农作物秸秆焚烧下达“封杀令”,县(市、区)出现一个火点,按1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

  根据通告,郑州市明确规定每年5月25日~6月25日,9月20日~10月30日为农作物秸秆禁烧时间。在该时段内,郑州市辖所有区域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

  通告显示,根据相关规定,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发现一个县(市、区)出现第一个焚烧火点时按1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

  有堵也要有疏,疏做不好也要挨“”。根据通告,若发现没有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每亩按2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农作物秸秆或多次重复发生焚烧现象的县(市、区)和乡镇(办事处)有关责任人,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党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此外,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农作物废弃物的,将由环保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以顶格罚款。

  监督举报电话:67175765、6718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