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成区不允许存在黑臭水体

18.03.2019  09:21

郑州市建成区不允许存在黑臭水体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今年要达到98%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刘瑞朝

今年,塘、沟、渠、堰、坝小微水体,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引水灌渠等都将纳入河湖长制监管范围。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郑州市将打通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打造全水域河湖长体系。

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也将纳入管理

根据《通知》,郑州市今年将着力打造全水域河湖长体系。在全市116条河流、16个湖泊、141座水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基础上,以乡镇(办)、村(社区)为主体,将境内塘、沟、渠、堰、坝小微水体,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引水灌渠等纳入河湖长制监管范围,打通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打造全水域河湖长体系。

按照计划,4月底前完成普查,7月底前完成体系建设。结合农村沟渠实际,年底前,采取分片组合、区域打包的形式,建立一沟(渠)一档,编制一沟(渠)一策,实施精准施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程。

据了解,在2018年局部探索建立河湖警长的基础上,今年郑州市将全面推开“河湖警长制”,力争实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不断强化涉水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保障河湖(库)健康运行。同时,发挥公益诉讼在水生态保护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架起河湖保护“法治高压线”,推动河湖管理保护难题依法规范解决。

在此基础上,市区建成区内河流基本达到Ⅲ类水质。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梅河老庄尚断面和丈八沟梁家桥断面水质进一步改善,达到Ⅳ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

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市建成区不允许存在黑臭水体;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县(市)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其他县城基本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任务。

加快西水东引、牛口峪引黄工程建设

那么,河湖(库)长制推行过程中,今年郑州市有哪些水务工作将得到落实呢?根据计划,郑州将加快西水东引、牛口峪引黄、石佛沉砂池等水源工程建设,抓住南水北调弃水的有利时机,用好引黄、南水北调等过境水源,努力保证河湖生态基流;推进郑州市西南区水系连通工程、惠济区荥泽古城水系建设、新郑市河湖贯通工程等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加快推进贾鲁河、双洎河、索须河等重点河湖的生态治理工程,大力实施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工程,推进全市河湖水系的生态提升。

郑州将做好全市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企业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加强饮用水环境管理,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郑州段)水环境风险防控,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严格环境准入,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严格项目环境准入,防止水环境污染。

在污水处理方面,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其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加快推进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南曹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郑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

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364个规划保留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实现试运行。2019年完成478个规划保留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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