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水旱灾害防御等级提升至Ⅲ级

29.07.2023  16:40

记者获悉,郑州市水利局经分析研判,决定于2023年7月29日13时起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区县市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落实。

压实防汛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水库、河道、山洪灾害防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淤地坝等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气象形势,加强同有关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科学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视情果断启动应急响应,坚持做到抓早、抓小、抢早、抢小。

做好巡查防守。加大水库、河道、南水北调等巡查防守力度,突出关注病险水库、河道险工险段、南水北调防汛风险点等关键部位,提前预置防汛抢险人员、机械、料物,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报告。

强化水工程调度。加强水库汛限水位监管,严格执行汛限水位有关要求,病险水库原则一律空库运行;严肃调令执行,严格按照调令进行调度,同时,加强上下游、左右岸沟通对接,及时通报工程调度情况,确保泄洪安全。

突出山洪灾害防御。对灾害预警平台、设施设备再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修复,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山洪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切实落实信息上报制度,按规定要求上报防汛工作动态,如遇突发情况,要边处理边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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