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05.06.2014  10:43

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4月23日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结合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1)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意义。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郑州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一招,是郑州实现“全国找坐标,中部求超越,河南挑大梁”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全市上下围绕“三大一中”战略定位,突出“三大主体”工作,坚持开放创新“双驱动”,郑州都市区建设呈现大刀阔斧、势如破竹、全面突破的崭新局面,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但总体上我市发展仍处于“爬坡过坎、转型攻坚”的紧要关口,处于“抢抓机遇、奠定基础、确立地位”的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是难啃的“硬骨头”和发展中的新难题,涉及利益关系深刻调整,触及深层次矛盾,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停顿倒退没有出路,“单兵突进”难以见效。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破除“左、旧、偏”的思想障碍,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郑州担负“双重责任”、担当全省发展龙头的必然选择,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握大局、审时度势,勇于担当、科学实施,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

  (2)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影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障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握职责权限和实践条件,把全面深化改革与打造“四个郑州”、推进“两项建设”结合起来,与改进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在全省率先改革、科学改革,加快推进以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郑州都市区建设。

  (3)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着眼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立足郑州实际,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到2020年,完成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4)遵循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坚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树立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打破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破除小农意识和狭隘保守的思想观念,摒弃因循守旧、生搬硬套的惯性做法,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敢于触及深层次矛盾,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坚持统筹全局、重点突破。自觉服从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主动承接改革任务,积极配合落实,从郑州实际出发,既加强整体谋划,又突出改革重点,紧紧抓住必须改而又能够改的事项,分批推进,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突破带动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遵循规律、依法办事。从基本市情和发展要求出发,注重改革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把握各领域改革的特点,全面论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把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务实改革、注重实效。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以重大问题为导向,重实干,出实招,求实效,实做实改,改中激活,着力治本,始终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加快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示范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全省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要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按照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标准和要求,建立既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又有利于实验区科学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制度、机制,统揽全市全面深化改革。(5)创新政府管理模式。落实省委、省政府赋予的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落实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解决实验区管理权限与主体资格问题。落实、深化省直部门与实验区直通车制度,扩大直通事项范围,优化直通流程。完善“两级三层”管理体制,发挥各层级作用。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思路,以“大部制”改革为方向,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优化运行机制。创新实验区管委会与所辖办事处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办事处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办事处。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将各部门审批权限集中划转,推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的“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健全代理审批制度。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财税管理体制,赋予实验区更加灵活的财政政策。参照市县模式理顺公、检、法管理体制。推进与中国民航局共建实验区,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6)完善重大开放平台发展机制。探索以航空港经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模式,完善多式联运机制,用大枢纽带动大物流,用大物流带动产业群。整合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研究探索促进海关、检验检疫、外管等单位职能整合办法,形成协同统一的新型监管主体。加快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争取尽快实现选择性征税,启动“研发、制造、销售、物流、维修、结算”六中心建设。完善便捷通关机制,加快推进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区港联动、区区联动,开展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便利通关试点。全面建成电子口岸。加快进口商品指定口岸建设。开展郑州机场口岸签证业务。扩大郑欧班列运营规模,争取享受“安智贸”协定便利通关政策。

  (7)建立健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推进机制。探索在实验区设立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大力发展国际贸易,加快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抢占全球贸易价值链高端。推动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规模化运营,尽快形成国际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加快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通关、结汇、退税通道,实现大通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产品入区退税、进口产品出区征税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企业与网商、电商、物流商及金融机构融合发展机制。深化外汇结算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推动大型跨国企业在郑建设国际结算中心。

  (8)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体制机制。加快申建中国(郑州)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投资、贸易、金融、监管等领域制度创新,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扩大金融服务、航空运输、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的投资开放,放宽投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借鉴国际通行规则,争取开展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登记制、网上自动登记制和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改革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加快跨境金融业务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企业在实验区设立离岸业务部和离岸账户。试行区内注册企业或者个人股东分期缴纳所得税制度。根据企业申报,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选择性征税政策,赋予区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

  (9)建立完善项目评审决策、投融资、土地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创新项目评审决策机制,将发展改革、城市建设、财政等多个部门的评审事务有效整合,健全“先评审、后决策”程序。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建设的机制。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放开。允许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加快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实行产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探索产业用地租售并举的多元化供应方式。探索建立存量土地盘活、土地产出效益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制度。建立低效利用土地市场化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土地“属地管理”授权委托机制。在党的管理、综合执法、考核激励等机制方面探索创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施全员聘任(聘用)制、身份档案制、竞争上岗制、岗位工资制。创新高端人才政策与工作机制,建设领事(外事)服务中心、海外高层次人才(专家)服务中心等人才要素平台,加快构建“人才特区”。探索产业工人社区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实验区条例。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围绕打造富强郑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以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10)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和集体、民营、外资企业相互投资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积极向省里争取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试点。深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适应的机制。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立面向民间资本的重大项目发布推介制度,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能源、水利、金融、市政设施、社会事业、养老及社区服务等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1)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在外商投资、民间投资和工业、商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先行制定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

  深化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兼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范围,完善差别电价机制,改革趸售电价体制。

  深化提升城乡土地建设管理“六统一”体制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农民收益比例。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差别化管理。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试点。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依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加快规划地方立法工作。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金融机构改革重组或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证券基金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和规范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准金融机构。支持郑东新区金融聚集核心功能区建设,吸引互联网金融、金融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入驻,建设中西部金融创新服务基地。探索保险资金进入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新模式。做好永续债券、债贷组合、市政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支持在重点领域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建立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沟通桥梁。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丰富期货品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郑东新区申报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创新完善农村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着力打造金融安全区。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郑州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和新体制。完善有利于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经费分配和评价成果的机制。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对共性、公益性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体系的支持机制。完善企业研发投入长效激励机制,探索科技金融紧密结合机制,健全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发展壮大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国有事业单位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充分发挥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等平台的作用,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积极推进设立河南郑州知识产权法院。重视科普工作和科学精神建设。

  (12)转变政府职能。持续简政放权,衔接落实好中央、省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研究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做到凡由县(市)区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向社会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不得利用红头文件设定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理顺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审批权限下放,激发开发区活力。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以职能调整归并、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为重点,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运转机制。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开展投资审批制度权力清单试点。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财政持续支持公司发展机制、融资项目储备机制、投融资公司多元化经营机制、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人事管理机制、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推进市级投融资公司改革,实现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效益最大化。积极引进股权融资、信托投资或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建设。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积极推行大部门制、大处(科)室制。深化城市组团新区和产业集聚区与所在行政区管理套合制度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调整完善开发区机构设置,为开发区持续发展提供机制保障。建立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编制政府职能事项转移目录、具备资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目录及实施办法。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做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

  (1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衔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探索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深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改革,将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税源管理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依法治税,以信息化为依托,实施税源分级分类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明晰市县事权,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省市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县(市)区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

  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积极合理利用政府性债务,明确政府举债融资权限和用途,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施分类管理和总规模控制。实行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制度。

  健全财政监督制度。建立嵌入业务流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政府性资金、资本、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出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和财政投资评审机制。

  (14)创新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基本农田永久保护长效机制。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入住新型社区农民加入经济合作组织。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农业投融资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整合涉农建设资金,支持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财政项目资金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实行精准扶贫。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建立健全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继承改革试点。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提升各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依法依规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交易市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以所有权不变、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林权流转改革。逐步建立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组建中原林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制,完善林业投融资配套服务体系。创新农村抵押、质押担保方式,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15)创新三化协调、四化同步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完善和落实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积极发展新兴业态。创新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和运营模式,促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完善新型工业化推进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战略支撑产业提升推进机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机制、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机制,探索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健全战略性企业培育机制,设立工业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建立工业项目用地切块管理和使用机制。建立健全新型工业化考评机制。完善“两化融合”推进机制,积极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国家两化深度融合试点城市。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坚持“一基本两牵动”,即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牵动和学校牵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以“五险一金”为基础、以住房和教育保障为重点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配套改革,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落得住、转得出。推动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实行“双改”。探索地方政府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积极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市)有序改区。开展新型城镇化县(市)、乡镇试点。加快推进新郑省级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坚持“五规合一”,推进新农村建设。

  健全区域间合作发展机制。配合做好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郑州与中原城市群其他城市交通联网、产业对接、资源共享、生态共建。完善郑汴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加快推进郑州都市区“一主三区四组团”总体发展战略。推进“”字形快速铁路网建设。建立跨行政区域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社会事业共建共享机制,探索跨行政区域产业合作发展新模式和区域经济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构建区域旅游联盟。

  (16)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推进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加快申报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争取跨国公司、央企、知名民营企业在郑设立地区总部和区域性服务中心。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支持企业应用国际电子商务及其他第三方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市,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行招商引资项目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健全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投资环境量化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体制。

  四、围绕打造文明郑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17)完善思想道德建设体制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国民教育、文化创作生产之中,强化教育引导,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制度保障。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制度,健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的激励、惩戒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完善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体系。创新志愿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志愿服务立法进程。

  (18)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完善全媒体舆论宣传联动机制,构建提升郑州形象的宣传格局。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规范传播秩序。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网站总编辑制度及网站内容问责制度。完善规范互联网阵地建设机制,建立中原网络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19)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制定郑州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办法,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和支持组建各类文化企业集团。逐步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

  (20)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鼓励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采编和经营分开。支持各种形式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发展现代文化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推动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老工业基地重组搬迁,充分利用企业老旧厂房,打造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融合发展创意产业园。建立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奖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完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21)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推进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整合,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完善城市对农村文化帮扶的长效机制,逐步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

  (22)完善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建设协调联动机制。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进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保护规范化常态化。构建中原文化创新机制,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建立中原文化走出去机制,统筹推进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

  五、围绕打造平安郑州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以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双安”为基本目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法治、德治建设,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互为支撑的基层治理结构,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23)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省实施的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支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坚持“三改一抓一构建”,改革单一的封闭式办学模式,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改革职业院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抓好一批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和一批高水平的骨干职业院校建设,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制度。完善老年教育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多方参与,建立老年教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

  (24)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培育认定一批创业孵化实体及网络示范基地。推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重点人群就业支持帮扶机制,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创新公益岗位管理机制,对政府出资扶持的符合公共利益的岗位,优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

  (25)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格局。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创新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26)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由城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深化支付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深化提升“五险合一”社会保险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健全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支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分类保障制度。

  (2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有序就医引导机制。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落实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

  (28)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完善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把矛盾纠纷化解和利益关系协调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道德约束,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社团章程、社区公约、村规民约。深化提升网格为载体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让群众办事有人服务、困难有人帮助、感到不公有地方评理。

  (29)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队伍。

  (30)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及基层民意调查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学习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电话接访、视频接访制度,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作重心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依法落实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

  (31)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等制度。完善民生领域的技术监督和安全监管机制。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治安形势研判预警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主导的警务运行机制,实施社区(村)警务战略。加强城乡技防体系建设。建立实有人口动态管理系统。完善特殊人群教育、矫治和综合干预政策措施。完善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深化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建立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机制,支持驻郑国防工业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完善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化拥军优属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双拥共建。

  六、围绕打造美丽郑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严格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32)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完善空间开发管制制度。划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红线,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补偿制度,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采矿严重塌陷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林地、河湖休养生息。划定林业生态保护红线,界定市级生态公益林面积,探索建立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确保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加快建设平原地区生态涵养林、沿黄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护带,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

  (33)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34)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体系,促进环境容量资源市场化。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采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区域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35)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建立环评审批与环境容量挂钩和差别化的环评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健全举报制度。建立环境监测监控超标响应快速反应机制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林业信息中心,打造数字林业,推动郑州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和雾霾天气应急处理机制。研究制定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预留指标管理办法。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技术支撑体系和监测预警机制。

  七、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法治保障和法治秩序,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36)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改革。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配套立法,健全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论证、评估、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立法质量,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机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依法科学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规范工作程序和操作规则,完善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任免工作办法,健全提请任命干部任前发言、任前公示、法律知识测试、任后宣誓就职、任职承诺等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快推进人大对政府预决算全口径审查监督,扎实推进预算细化和公开化。完善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探索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形式,健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再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跟踪问效机制,增强监督效果。建立健全各级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加强和改进县、乡、城市街道人大工作机制。

  改进人大代表推荐、提名、产生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代表产生过程中的作用。提高人大代表产生的竞争性和公开性,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完善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完善人大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推进建立电子履职档案。优化人大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年龄结构,逐步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健全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健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探索议案建议办理向社会公开制度。

  (37)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咨询制度。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进行协商。完善各级民主党派委员会直接向同级中共委员会提出建议制度。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建立月协商座谈会制度。建立健全政协履职成果办理反馈制度。完善委员推荐、产生、联系群众、学习培训、履职考评、正常退出等机制。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政协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各级开发区政协工作委员会,规范完善乡镇、街道政协工作组织,探索建立村(社区)社情民意联系点。

  (38)健全基层民主机制。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机制,在农村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城市探索社区基层民主自治新模式。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39)完善依法治市体制机制。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宪法法律的实施。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政府规章、决定、命令,以及县(市)区人大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创新普法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普法效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城乡规划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配合省实施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支持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审务、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加强司法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公民权利制度保障体系。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规,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促进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

  八、围绕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眼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40)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快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和党代表任期制,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丰富党内生活的形式和载体,强化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和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41)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科学选人和公正用人的正确导向。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德、绩、作风的考核。建立完善工作评价考核机制,注重发挥基层的评价和监督作用。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市直部门和产业集聚区目标考核评价办法,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城乡规划、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规范和简化考核工作,统筹平时了解、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信息库,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完善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办法,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方式,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和后备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管理办法,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把合适的干部用到合适的岗位上。

  (42)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操作办法,改进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干部经常性教育提醒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纪实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推动公务员考录和遴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完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43)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加大在农民合作社、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党组织的力度,探索各类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实现党的基层组织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动,探索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机制。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的意见。探索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推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服务制度,推动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等激励机制。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市县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基层基础工作保障体系,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44)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畅通流动的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围绕郑州都市区建设、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及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建设,制定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健全“10+1”重大人才工程推进机制,完善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办法。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

  (45)健全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贯彻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和纠错机制。加强行政监察,把行政监察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制定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全覆盖。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规范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46)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实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职责权限。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完善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制度。试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健全案件揭露和查处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47)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构建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机关效能督查问责制。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健全严格的财政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严查政府性的楼堂馆所审批、资金使用以及建设等情况。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突出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九、切实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全面深化改革事关全局、任务艰巨。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党对深化改革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提高领导和推进改革的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48)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各级党委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科学把握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正确、准确、协调、有序推进改革。该上级统一安排的不抢跑,该尽早推开的不拖延,该试点的不仓促面上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急于求成,该先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超前推进。

  (49)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抓好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专项小组负责相关领域重要改革的选题确定、调查研究、方案拟定、协调推进、推动落实。市直各部门要建立改革责任机制,对确定的重点改革事项,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负起责任,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各个环节的信息沟通,提高执行力。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要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抓统筹、抓方案、抓调研,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深化党派合作,广泛开展协商,寻求最大共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50)强化支持,提供保障。加强指导,每项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都要全面分析和预判实施效应、社会反应,完善配套政策,准备工作预案,对改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把好关口、掌握动态、及时解决。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批驳错误观点,澄清模糊认识,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加强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宽容改革失误,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51)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围绕落实中央确定的重点改革举措和省委、市委确定的分批重点改革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问效,不断完善推进改革的思路办法。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推进不力、阻挠改革或借改革之名谋取局部、小团体利益的要进行督办和问责。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堵塞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把推动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和评价各地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务实求效,努力夺取以航空港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新胜利,为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贡献!

河南将亮相纽约时报广场新年倒计时活动
         本报讯(记者 沈剑奇)随着60秒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为巩固新时代中巴友谊贡献河南力量
        本报讯(记者 陈小平)12月9日,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