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依法整治电动自行车等六类车辆违法运营 规范运营秩序

23.11.2015  19:51

郑州台记者杨阳报道:

  记者近日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了解到,郑州市交运委将联合市公安局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六类车辆和非法营运出租车的违法载客问题开展百日行动,进行联合整治。

  据了解,违法载客的电动自行车等六类车辆和非法营运出租车等车辆是指不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颁发的车辆号牌、行驶证或营运证的各种用于客运的车辆。郑州市市区将全部禁止此类车辆非法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等六类车辆和非法营运出租车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违法载客的,都将依法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处罚。

  记者了解到,对电动自行车等六类车辆从事违法经营载客、无照经营的行为,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

  郑州市交运委表示,电动自行车等六类车辆和非法营运出租车违法上道路行驶和违法经营载客、无照经营的行为,严重扰乱我市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将力求为全市人民创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