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郑州市两条例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7.09.2015  09:19

  9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作为省会城市,近年来郑州市超高层、大跨度、地下盾构等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日益增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方法不断应用,建筑业安全生产面临许多新挑战。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出租、监测等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作了具体规定。条例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也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施工企业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也对施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施工人员可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当然,施工人员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设施、接受相关培训等。

  郑州地铁1号线开通运营近两年了,其他几条地铁线路也正在加紧建设。《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对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服务、安全与应急等作出规定。根据条例,除危险品外,充气气球、不能折叠的自行车、运货平板车也不能带上车,在车厢内吸烟、吐痰、乞讨、卖艺、打闹、散发广告、吃东西等行为也被禁止。(记者 刘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