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315:郑州工商局发布网购警示

16.03.2015  17:21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郑州市工商局于近日发布2015年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项:查看工商红盾标识或自然人标记

消费者应该首先核实该网站(网店)是否已经加贴工商红盾标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即网上亮照经营)。具体方法是登录到该网站(网店),然后看网站(网店)首页末端工商红盾标识。红盾标识是可以点击的。如果点击红盾标识无法打开网页,或者出现的是该网站(网店)自己的一个网页,消费者就应谨慎选择该网站(网店)购物了。如果可以打开网页看到营业执照信息,消费者就能了解到这是一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网络监管部门备案的公司,如有购物纠纷也比较容易找到投诉对象。

对于自然人网店,消费者应查看其网上亮标情况。网上亮标是指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醒目位置。

第二项: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

消费者在进行网上交易时,按照第一项,如果未看到网站(网店)首页末端工商红盾电子链接标识,消费者可以通过工商部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仔细核对网络经营者相关主体信息,如能查到,该网站(网店)是处于工商部门监管之下。消费者也可以按第一项和第二项综合比对。

第三项:对选购商品要多看多问多查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要货比三家。一定要多看、多问、多查。多看:仔细看商品的图片,分辨出是商业图片还是商家自己拍摄的照片,许多商家会经常盗用其他网站的图片,最终误导消费者。多问:详细向商家询问商品的情况,了解商品的重要信息,从商家的回答及态度也可断定其是否可靠。多查:仔细查看商家的成交记录以及其他买家的评价记录和店主对该评价的解释,最终决定是否购买。

第四项:谨防格式条款陷阱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应谨防商家设置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一些网站的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说明等。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不好的产品,想换货或者维修时,就会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

第五项:慎重选择快递公司

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要尽量注意选择诚信度高、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公司(可按第一项和第二项查询)。下单之前一定要问清楚所用是什么快递,不要因为包邮或者不限重就觉得便宜,快递公司决定着你的货物是否能按时到达以及会不会破损。在委托快递时,应务必详实填写快递单,并具体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重要内容,以免出现货损求偿时,缺乏相应依据。

第六项: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

消费者在付款前要和商家谈好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一是为了保修方便。很多厂商保修点都需要您出示购买时的发票等购物凭证,验证是正规渠道销售的商品,然后才会为您进行保修,所以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可以避免将来的麻烦。二是为将来纠纷处理做准备。发票与收款收据在法律上的效力不同,一旦发生纠纷诉诸于法院,发票更能作为商家与购买者之间发生合法购买事实的凭证。

第七项:第三方付款安全有保障

消费者要选择支持第三方付款的商品和店铺。如果卖家要求你银行汇款,打款之后再发货的,记住一定要有警觉,一定要选择第三方付款才是最安全的。

第八项:签收快递要仔细验货

消费者在签收快递时,一定要规范操作,一般应当先验货再签字。消费者在签收时不妨先从外观上初步检查物品的包装有无破损、有无刀片割过的痕迹、快递单有无重新贴过、包装的胶袋有无重新粘贴等。其次,还可以大致掂量一下物品的重量是否与快递单上标注的重量差不多,如果初步判断没有问题,可以签收,一旦发现问题则应谨慎签收。需要注意的是,在签收后要让送件员作短暂的停留,当其面打开包装检查核对物品,如果物品有破碎或短缺现象,则应让其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以备索赔之用。最后,收货时一定索要相关凭证,如:电子交易单据、购物发票或收据等。

第九项:感知售后服务

消费者购物关键在于选择规模大、有信誉的商家,他们更愿意花费资源去维护自己的品牌和形象,会更有效地执行自己的售后服务条款,更会时刻为客户着想。消费者只有亲自感知售后服务,才能给予商家中肯的评价。

第十项:及时给予评价

消费者不要觉得差评不好意思,东西不好自己不满意,又与卖家协调不好的,就果断地差评!如果遇到了卖家因为差评骂人等情况,直接截图找第三方平台投诉即可。如果网购的商品或服务是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消费者或其他知情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张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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