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民 郑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扩大至全国

29.10.2016  22:40

   中原网讯 郑报融媒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11月1日起,在郑州就业、就学,身份证丢失的,郑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扩大至全国。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

  丢失补证、损坏换证

  都可以办理

  凡在郑州市、县(市)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市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补领的,或因到期、损坏等原因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持本市(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学生证,到就近的郑州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异地办理。异地办理的范围由原定的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扩展到了全国的所有省、市和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双语版地区暂不予受理)。

  40日内拿新证

  收费全国统一标准

  据悉,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可领取居民身份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收费全国统一标准,即公民异地申请到期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4种情形不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下4种情形的,公安机关不接受异地办理:

  1.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系统中信息登记不一致的。

  2.对因部级、省级人口信息系统没有申领人照片,或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的。

  4.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换领新证后,老证失效

  此外,根据公安部要求,今后凡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到期或损坏已经换领新证的,或其他原因已经换领新证的,原居民身份证均作为无效证件,将通过公安部信息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就近的户籍室进行申报挂失。

  线索提供 闫亚平

    ■相关链接 河南户籍居民在全国12省市能办身份证

  河南人在异乡不小心丢了身份证,必须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目前我省已在全国12个省市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采集点,河南户籍居民在这些地方不必回原籍也可以办理身份证。即居住在这12个省市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或损坏换领的,可凭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深圳:深圳市罗湖区罗芳南路中震大厦406室

  电话:13828829880

  0755-82619153

  东莞:东莞市金井路一巷三号

  电话:13423000408

  珠海:珠海吉大建业一路花园大厦9楼河南商会

  电话:13697764995

  广州: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三街三号

  电话:020-81217561

  惠州: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南路110号惠州市南线客运站(金通集团旁)

  电话:13542723452

  0752-2390003 0752-2281999

  天津:天津市公安局制证中心和滨海新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汕头:汕头市衡山路明珠广场锦龙商务大厦7楼

  电话:15817963999 0754-88887534

  新疆: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178号泰翔大厦18楼J座新疆军达利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991-5815353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1号楼15楼1504室

  电话:17701676887

  办证时间:周六、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00~5:00

  北京: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一区甲二号北京河南商务酒店一层南侧,北京“河南人之家

  电话:010-87869599

  办证时间:每周二和周四

  据省公安厅网站

编辑:袁连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