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居民楼强行被列拆迁 教授告区政府胜诉

23.11.2015  13:27

2014年底,因修建农业路高架桥,郑州市农业路23号院1号楼根据“规划红线”被列入拆迁范围,但金水区政府下达的征迁公告显示,不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2号楼也需拆迁,居民董安民将金水区政府告上法院。

不在规划范围 为何也要拆迁?去年10月底,郑州市23号院2号楼的居民一觉醒来,发现楼体和车棚上被喷了9个大大的红字。

看着鲜红的拆字和郑州市金水区政府下发的通告,2号楼的居民都很想不通。

73岁的董安民也是2号楼的居民,他说,为了配合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的项目,1号楼被列为拆迁范围他们没有异议。

但是根据划定的范围,2号楼不应该被拆。

正是由于熟识法律知识,董安民被2号楼的居民推选为代表,他表示,虽然拆迁越过了“红线”,但是他们的维权不应该越“红线”。去年11月17日,董安民拿着2号楼居民的委托书,向郑州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

今年3月31日,董安民以个人名义提出了行政诉讼,被告是金水区政府,郑州市中院受理了此案,并作出行政裁定,裁定此案移交中原区法院审理。10月22日中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董安民以前是河南财专教工程决算的副教授,出于教学和工作需要他自学了法律知识,退休后他给一些公司做工程决算,曾经遭遇了多次拖欠合同欠款的事情。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