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区业委会难产 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14.06.2016  18:25

  □记者 周广现

  核心提示 按照规定,业主成立业委会,在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中,应该有开发商的代表,但位于郑东新区聚源路和宏图街交叉口东北角的聚源国际商务楼业主欲成立业委会时,开发商一直未派代表参加筹备组,最终,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6月8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开发商委托代理人称,筹备组相关业主代表拖欠物业费,无资格当业主代表,因为对一些问题有异议,才未派代表参加筹备组。

  有专家认为,目前,因为开发商不参加业委会筹备,致使业委会“难产”的例子很多,此案诉诸法律“很有典型意义”,如果胜诉,对其他小区业主维权将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

   通知过多次,开发商拒派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

  6月8日早上,在郑东新区聚源路和宏图街交叉口东北角的聚源国际商务办公大楼前,几位业主向大河报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他们说,2014年9月1日该大楼投入使用后,业主们在物业管理上和该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遂萌生了成立业委会维权的想法。

  2015年6月8日,他们把成立业委会的相关资料递交给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2015年6月23日,该局给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发函,认为聚源国际已符合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请该办事处通知聚源国际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不久,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宏图街社区居委会开始着手筹备首次业主大会,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筹备组应由业主代表、开发商代表、居委会代表、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共同组成。因此,该居委会负责人多次通知该楼的开发商河南超达置业有限公司派代表参加筹备组,但该公司一直未派代表,业主大会筹备工作被迫搁置。

  “条例已经明确规定,指派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是开发商的义务,但其却不愿履行此义务,我们只能走诉讼途径了。”业主说,今年4月28日,他们向郑州高新区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河南超达置业有限公司履行法定义务,指派代表参加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