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承办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25.08.2014  14:05
    
郑州大学承办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中国法学会会长、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在会上讲话 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同志在大会上致辞 郑州大学党委书记郑永扣教授在会上致辞 

        8月23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河南郑州召开,会议主题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行政法”。本次年会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郑州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河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刘满仓,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河南省法学会会长李新民,国务院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郜风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郑州大学党委书记郑永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中央编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陈红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等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年会。开幕式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主持。
        中国法学会会长、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既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更加善于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行政法学研究会应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联系理论与实务界,努力为党和国家的决策提供支持,当好高参;希望行政法学研究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将研究会建设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阵地,建设成为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建设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主力军,建设成为中国法学走向世界、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的主渠道。
        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应该包括治理的主体、治理的行为等一系列内容,应下大功夫完善《行政机关组织法》等有关治理主体的内容,制定和完善《行政程序法》等涉及规范治理行为的法律。在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不能单靠处罚与强制,更需要管理和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不仅要求在管理方面能够用服务的手段,而且还要关注民生。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讨论中国法治建设显得非常重要,行政法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必将越来越重要。
        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同志在大会致辞中首先介绍了河南的省情,指出河南扎实有力地将法治建设纳入到“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与会嘉宾大力支持河南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提出建设性的宝贵意见。
        郑州大学党委书记郑永扣教授首先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介绍了郑州大学合校以来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取得的一系列成绩,指出法学是郑州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学校始终高度重视法学学科的建设发展,希望大家多为郑州大学以及法学院的发展传经送宝,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郑州大学党校长刘炯天院士在会议期间亲切会见了与会专家学者,对会议在我校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一直以来对我校学科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大家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本次年会围绕会议主题,安排了“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有效的政府治理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和“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修改”等四个议题。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将围绕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展开研究。其中,行政组织法制建设既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力配置,也涉及行政区划的优化和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还包括政府机构设置水平方向上的优化,通过大部制改革消除职权交叉与重叠,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新华社河南分社、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潘永建/  文  杨明/图)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14-08-25 1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