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多人团伙实施“套路贷”非法获利一千余万元,受审

10.07.2020  06:50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又见“套路贷”,严打!7月8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2月以来,被告人李某某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其成立的郑州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为掩护,组成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活动,将“套路贷”与暴力催收相结合,采用威胁、侮辱、滋扰、殴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逼债并非法获利一千余万元,形成以被告人李某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持续近11个小时,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确保此案依法按期审结,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庭审保障方案,全方位保障庭审顺利进行。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需要,该院对法庭、楼道、羁押场所、卫生间、车辆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并邀请疾控防疫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开庭当天要求所有参加庭审人员出示活动轨迹、健康扫码并测量体温、接受消毒,切实做好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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