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今起,郑州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迎“双涨”

01.07.2019  22:54

  2019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00元,标志着郑州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并轨”。

同时,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同步实行一体化,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郑州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每人每月700元

6月28日,郑州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测算了低保标准调整范围,经与郑州市扶贫部门对接,并报郑州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9年7月1日开始,郑州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00元,具体领取标准如下。

1.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月700元;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490元。

2.按照70%核定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不计入家庭收入,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原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分为A、B、C三类,分别按核定低保标准的100%、80%、60%发放低保金。

3.符合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四个条件的低保对象,家庭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按照每人每月700元发放低保金;家庭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490元发放低保金。

城乡特困供养金同步涨,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

随着郑州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后,郑州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同时实行一体化。

新调整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

家庭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特困供养对象,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特困供养对象,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8820元。

据郑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双双调整提高,将惠及郑州6万多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此外,《通知》提出,低保资金发放和监管是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工作要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统计工作,并提前将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报同级财政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使用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及时足额匹配,确保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同时,各级要加强低保资金的使用监管,防止发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资金等问题。

来源: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李敏雪 】 【总编辑:甄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