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四部门提醒:“双节”将至 违规放炮当心被拘

22.12.2017  06:21

  2018年“双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进入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旺季。年终岁尾,是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发时段。12月21日,郑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委四部门联合召开2017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新闻通气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通报】

非法生产、违规燃放 郑州今年已有196人被拘

通气会上,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武清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36起,治安拘留196人,罚款124人,收缴烟花爆竹1359箱。

今年10月2日,荥阳市公安局在对广武镇冯庄村进行大排查时发现,村民董某红家非法储存200余箱各类烟花爆竹,董某红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张武清表示,2018年“双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进入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旺季,全市禁放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下一阶段将最大限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加强禁放工作宣传力度,全面签订禁放工作责任书,相关警种继续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严格落实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有功群众及时兑现奖励,对非法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问题 】

个人违规燃放怎样处罚

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的处罚,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问题 】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规燃放如何处罚

依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条,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存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对实施教唆、诱骗行为的人员,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问题 】

婚丧嫁娶 燃放烟花爆竹会被处罚吗

对在禁止区域内违规燃放的相关单位及利用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单位场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保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河南省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规定,对拒不整改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不整改的,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