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公租房新政 有资格不想要房可以要钱

28.05.2015  11:19

  □记者 王磊

  阅读提示 今后,郑州市不仅可以给住房困难群体安排住房,还可以给他们发真金白银。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出台“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和个人,可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的保障方式。这个通知,从2015年5月25日开始生效。

    2015年楼市新政>>>

        郑州楼市新政15条 三环外公租房可向经适房持证者出售

   郑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0% 高额度提至60万

   河南最强楼市新政:全省可异地贷款 首套房利率可打7折

   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5年改2年

   专家建言>>>

   河南楼市新政公积金全家通用 专家称楼价将上涨

      楼市新政首日市民着急过户 税务部门建议"等等"

   施政后楼市总览>>>

   郑州房价7个月涨20元 二手房市场不温不火

   郑州购房者凌晨公积金大厅门口排长队 一天仅排100个号

   郑州楼市新政落地一周 楼盘收紧优惠部分提价200元

   郑州公积金新政实施业务量井喷 6天半放平时1个月贷款

   取得公租房资格的可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2015年5月25日实施

  取得经适房资格的

  放弃购房资格转购商品房的

  补贴800元/m2

  (购房面积90m2以内部分)

  各县(市、区)政府可购买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或公租房面积分别放宽至144m2和90m

   有公租房资格,不想要房可以要钱

  根据通知,郑州市将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保障并重。通俗地讲,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和个人,可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保障方式。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县(市)、上街区住房保障方式将更先进,以发放货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

  很多人关心,虽然郑州已经取消经适房,可是有很多家庭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但没有分配到房子,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