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务员奖惩与诚信考核挂钩 31项行为要扣分

26.08.2014  10:57

  本报讯(记者 王红)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是增进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拉近政府与群众距离的基础。为此,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昨日发布《郑州市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诚信”考核首次被量化纳入全市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今后,“诚信”将直接影响到公务员的奖惩、晋级。

  据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发展对公务员队伍服务市民的质量、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是增进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拉近政府与群众距离的基础。为此,我市出台新规,明确将“诚信”考核量化纳入全市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指标。新政实施后,将覆盖全市3万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全市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将从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4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量化考核。凡是公务员出现“不诚信”行为的,年度绩效考核将逐一对照扣分。

  考核标准明确规定了31项公务员 “不诚信”行为,其中包括:服务水平不高,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或在公共场所散布有损国家政府形象言论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遇见意外事故不参与救助;违反交通规则被抄报的;伪造、使用虚假证明,存在虚报、瞒报行为的等。

  为加大对公务员诚信的监督力度,构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郑州市公务员局、各相关机关单位,都将面向社会公众设立举报投诉窗口,或者开通网上监督举报投诉渠道,接受市民监督。

  按照规定,我市将为公务员群体建立诚信档案,监督记录公务员的失信行为。今后,公务员诚信量化指标纳入公务员绩效考核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将公务员的诚信行为与公务员的考核、奖惩、晋级等挂钩,不断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