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入选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

08.06.2015  12:20

  (记者栾姗)6月2日,记者从商务部网站获悉,日前,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确定了郑州、武汉等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唐山、保定等66个区域流通节点城市以及“三纵五横”国家骨干流通大通道。

  该《规划》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战略部署,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确定2015—2020年“三纵五横”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体系,明确划分国家级、区域级和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并提出完善流通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流通设施、提升流通节点城市信息化水平、建设商贸物流园区、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发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提升沿边节点城市口岸功能、促进城市商业适度集聚发展、强化流通领域标准实施和推广等九项重点任务。

  据了解,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是指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国家流通大通道上的枢纽,流通节点城市网络中的中心城市或重要支点城市。此次确定的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分别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按照该《规划》,我国将打造“三纵五横”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三纵”为三条南北向流通大通道,即东线沿海流通大通道、中线京港澳流通大通道、西线呼昆流通大通道。其中,中线京港澳流通大通道依托京港澳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等综合交通运输通道,串联京津冀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地区、珠三角地区,联系香港和澳门地区,涵盖北京、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等重要的流通节点城市,促进农产品和工业品跨区域流动,形成贯穿南北、衔接东西、辐射全国的重要流通大通道。

  五条东西向流通大通道分别为西北北部流通大通道、陇海兰新沿线流通大通道、长江沿线流通大通道、沪昆沿线流通大通道、珠江西江流通大通道。其中,陇海兰新沿线流通大通道通过陇海、兰新线等运输通道,串联乌鲁木齐、西宁、兰州、西安、郑州、连云港等流通节点城市,向西出阿拉山口、霍尔果斯,连接中亚,经莫斯科到达欧洲;以喀什为支点向西,通过中亚、西亚,经伊斯坦布尔到达欧洲。依托国际铁路运输通道,提升郑州、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等节点城市流通服务功能,向西北联系中亚、西亚和欧洲,向南辐射我国云贵地区,带动我国西部地区开发开放。

  省、市商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带一路”上的重要节点,郑州正在努力打造融航空、铁路、公路等为一体的多式联运中心,此次入围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将有力助推郑州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