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从9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贴息

24.08.2015  09:08

需要申请2015年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家庭注意了,从9月1日起可向市区及各县(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周发出通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于9月1日至30日工作日期间,向该中心提出申请。和去年一样,申请人本人在该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按上年偿还贷款利息额的40%计发补贴;申请人及配偶均在该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按上年偿还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补贴。单笔贷款贴息最高金额为4000元。

【申请条件有四个】

一、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账户未封存,中间无断缴,且已缴至2015年6月份以后)。

二、截至2014年12月末,正常还款满1年,无违约和提前还款记录。

三、贷款所购房产为拥有完全产权的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且为家庭唯一住房。

四、2014年夫妻人均年收入低于31200元(月均2600元)或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中所列九种重大疾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

符合条件的郑州市区贷款职工到郑州市百花路46-8号3025室办理,上街区、县(市)贷款职工到上街区和各县(市)对应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