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遛狗拒不拴绳挨啥罚?郑州今年处罚不拴绳等违规养犬案件1200多起

24.11.2021  20:18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宁田甜

出门须束链(拴绳)。这样的“提醒”和“警示”,在你我所住的小区里,相信大家都见过。

这样的警示,很有必要。因为,万一狗没拴绳,吓住了人或咬伤了人咋办?

最近,安阳一小区发生的“巨型犬咬伤老人”事件一直发酵,犬主人最终向被咬的老人登门道歉。此事甚至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

可想而知,该事件中,当时咬伤老人的两条巨型贵宾犬还是在主人牵着绳子的情况下,还是酿下了如此严重后果。那么,如果养的犬只出门不拴绳,那对于小区里那些老年人和嬉戏玩耍的幼童们来说,岂不更令人担惊受怕?

○携犬出门束犬链?自觉和不自觉的都有

11月24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郑州市丰产路和经二路向西200米路北,一位老先生推着自行车走着。一只小黑狗跟着他跑。小狗没有束犬链。

下午2点50分许,太阳很好,天气也暖。在郑州市农业路经三路交叉口西北角的街角小公园里,有很多健身器材,很多老人孩子在此晒暖游玩。

这时,一位老人牵着一只花色小狗前来,在健身器材处玩。老人坐在健身器材上休息晒暖,小狗很乖地趴在她身边。这个小狗束有犬链。

大河报记者观察到,这位老人牵着小狗在小游园里转悠散步,特意避开小孩和老人,到人少的步道和小树林里玩。

○携犬出户不束犬链者,轻则罚款重则注销养犬证

大河报记者查阅发现,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个人携犬出户应当携带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犬只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法律责任方面,如果个人携犬出户并未给犬束犬链,违反了该《条例》上述第二十条规定,该如何处罚?

该《条例》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并可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养犬证。而养犬户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注销养犬证的,在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那么,如果犬只没有束犬链而伤害到他人,又该咋办,如何处罚?

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中也予以明确: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立即将受伤人送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院进行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将伤人犬只及时送至动物防疫机构检查。犬只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此,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养犬人所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认罚被法院强制执行,郑州曾有首例案例

11月23日,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相关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他们区曾经发生一起因养犬人携犬出门不给犬束犬链而被处罚,后因拒不认罚让法院强制执行一事。

2021年20月,郑州市金水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账户收到400元罚款,据了解,该笔款项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笔行政处罚款。

原来,2020年6月,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一位市民正在遛犬,但未给犬束犬链。执法队员上前检查并核实,这只狗狗手续完整。

根据上述《条例》相关规定,个人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的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行政处罚。随后,执法队员对该市民下达了执法文书。

2020年7月,经过执法队员调查取证后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轻微情节,遂对该市民作出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但在办案过程中,该市民一直不配合执法,直至2021年1月,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市民下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对其加处罚款200元并送达。在多次通知该市民自行缴纳罚款无效后,将该案件移交至金水区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法院执行局从该市民的个人账户上划转200元并加处罚款200元。

据悉,本案是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利用“五室一庭”行政执法保障机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的全市首例不文明养犬类案件。该案件的执行,在对违法遛犬行为警示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不束犬链等违规养犬行为不少,查处时也有不配合的

那么,在郑州市这一《条例》约束之下,郑州市在养犬方面的现状如何?处罚情况咋样?

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相关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她们针对养犬这问题非常重视,该区执法局有17个执法中队,分布在不同的办事处。每周都会安排三天时间联合办事处社区等开展联合执法,去一些遛犬人多的地方如重点小区、公园、河道等,专门查处养犬违法行为。

“说实话,确实有一些养犬的人士,出门不牵犬绳。违规养犬的也不少。”该人士说,针对这种情况,一旦被发现或被市民举报,她们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之前,她们也曾在公园河道如金水河和东风渠等处设有提醒标识,如金水河和东风渠等。

该人士说,有些养犬人士之所以不拴绳,是想着他们的犬小,不会伤着人。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有些犬虽然不伤人,但有些人怕犬。有的看到别人携犬出门,即便犬主人是牵着绳的,但还是会绕着犬走。还有一些养犬的人认为她们的犬比较娇贵,不想给犬植入芯片,存在侥幸心理,不给犬只办证。这样的违规行为也存在。

“我们也会经常宣传,比如搞活动时,也会向市民发放宣传单。提醒合法合规文明养犬。”该执法部门人员说,在以往的执法案例中,有的确实不配合他们执法,有的200元钱都不愿意交。

有关养犬工作,11月23日上午,该人士透露,郑州市城管局也专门对此召开会议。

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犬只管理中队郭傲成说,他们每天都会定时不定时地去重点路段巡查、排查,平时巡查时,也发现有不束犬链的违规养犬行为。像这种情况,接到市民举报后,下派到各个办事处的执法中队队员便会直接去进行落实,查明情况后会依规处理。比如会首先查看是何犬种,是否是禁养犬。如果有犬伤到了人,会第一时间先救治伤者。有的犬主人会很疼爱自己的犬,遇到执法时,有的甚至会抗拒抵触,拒绝配合。遇到这种情况时,一般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而一般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会对其进行劝说教育,要求其今后出门时务必给犬束上犬链,就会免于处罚。

“我从事养犬执法工作已有20年时间。我的感受是,大部分养犬人士还是很遵守法律法规的,有的不明白的,我们会给他们讲解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劝导。他们就理解了。”该负责人说,但是,确实也有个别的不理解不配合的,但后来经过耐心劝导,也都成了朋友,“有时,一些居民遇到养犬方面的相关问题,还会主动找我们咨询。”

○因违规养犬被处罚的案件,今年有1200多起

郑州市城管局养犬办主任任立军说,目前,郑州市市内五区加三个管委会,目前登记办证的犬只有7万多只。平时执法当中,接到举报的有一些,处罚的还是比较多的。他们重点要求办事处和执法中队的联合执法,每周不少于三次。而日常也会巡查。有时候,确实会有一些不文明养犬人士不配合的情况。原因是,有些养犬人士是有错误认知的,比如他们会认为他们养的犬小,又很温顺,不会咬伤别人,但他们不会想到,有些人怕犬,万一吓到别人咋办。遇到这种难执法的情况,他们也会严格执法。但,最难的是,比如他们接到市民举报后,上门去找养犬人进行执法,但对方会拒不开门。因为没有入户权,所以遭遇执法难。不过,这种情况,他们会向养犬人下达责令整改告知书。城管局有一个诚信评价标准,比如下达一次责令整改告知书就会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扣分。如果多次下达告知书,情节严重的,如警方介入后还拒不整改的,便会注销养犬证。这种情况主要以扰民的居多,比如乱叫、乱拉等。

任立军说,这方面的宣传,也有很多渠道,比如通过媒体呼吁市民文明养犬。还有就是依托社区工作群、物业群进行宣传。其中,今年抓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要求所有的小区必须设置文明养犬宣传标牌。还有就是要求小区里必须设置方便养犬人的便纸箱,里边可以放一些废旧报纸或塑料袋,以方便养犬人随时为犬只收拾便便。另外,还会依托公园管理方和辖区办事处,设置此类提示标牌。而且,在所有小区出入口或公共场所的显眼位置,均设置有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市民只要发现有不文明养犬行为,都可以举报投诉。要求各辖区执法中队接到市民举报投诉电话后,立即去现场处理。

“安装这个投诉举报电话牌,不但能起到宣传、震慑的作用,同时也给了市民明确的反映问题的渠道。”任立军说,文明养犬,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不但要靠市民文明素养的提升,还要靠相互的监督和自觉,最后才是靠法律法规的约束。除此之外,针对市民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各区域交接处,他们还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跨区域执法。

“昨天上午我们刚开会,这两天各区也在召集这项会议,针对养犬执法工作进行再部署。”

任立军说,就2021年来说,他们处罚的不束链、养禁养犬只等案件有1200多起。其中,针对比较配合的市民,违规比较轻的,一般会劝导一下,下次改正即可。

他介绍,2021年,他们收容的流浪犬和罚没的禁养犬、违规而不接受处罚的犬只,加起来有2500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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