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男子酒后打完司机打警察,“豪横”的后果来了

22.12.2021  20:30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冯子雍

郑州一男子酒后乘坐出租车,结果因车费问题和司机发生口角,沟通不成还和司机打了起来,司机报警后,该男子又对前来制止的警察动起了手……12月22日,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该男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刑八个月,经过法院依法执行,该男子也赔付了出租车司机医疗费、误工费。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1日晚上9点左右,黄(化名)在一场饭局喝醉后,乘坐出租车到郑州市管城区某小区门口,却因车费问题与出租车司机秦师傅发生口角并厮打,把秦师傅打成了轻微伤。

秦师傅报警后,一位民警和一位辅警赶至现场,在民警对黄丘进行制止时,黄丘用手抓民警的脸、用脚踹民警的身体,致民警面部挫伤,也构成轻微伤。

管城法院经审理,判决黄丘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随后,出租车司机秦师傅诉称,他因伤情在医院进行诊疗,花费了一定数量的医疗费,并产生了误工费、交通费等。由于黄丘拒绝赔偿,秦师傅向管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黄丘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4615元,判令黄丘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管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黄丘饮酒后乘坐秦师傅驾驶的出租车,因车费问题与秦师傅发生口角并殴打秦师傅,黄丘应当赔偿对秦师傅造成的损失。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黄丘赔偿秦师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2767元,驳回秦师傅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黄丘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秦师傅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管城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黄丘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执行干警侯开立多次打电话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黄丘将执行款转入申请人账户,该案得以执结。

“喝酒出事的案例屡见不鲜,不仅伤及他人,更害了自己。所以提醒广大群众,谨慎喝酒。”法官事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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