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公司承诺1个月快转店铺,转租无果退费被拒,法院判了

22.11.2021  17:58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杨光

近日,大河报报道了《郑州一公司承诺一个月内帮转店铺,转租无果,客户退费被拒》一事,目前事件有了最新的进展。

连续数月,郑州多名商户向大河报反映称,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销售承诺可以快速转出铺面,但要先收费,该公司销售口头承诺,1个月内转出店铺,但合同上写转包服务(服务到店转/租成功为止),十几名商户表示,数月过去,仍一点消息也没有,想要退钱也被拒绝。

11月17日,记者从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的店主秦女士处获悉,在转租数月无果退费被拒后,她将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通过调解,双方解除了合同,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当庭退还费用。

女子将广告公司告上法庭,对方当庭退款

据此前报道,秦女士在郑州国贸360经营猫咖生意,几个月前,她和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签署了转包合同,选择了5880元的“黄金推广”服务,优惠后支付了5500元。

在秦女士提供的合同中,写着“包转服务(服务到店转/租成功为止)”,并没有约定期限。而在合同条款里细则,其中一条写着:广告费用一律发布前收取,广告发布途中不撤稿,广告费一律不退还。

秦女士介绍,该公司业务员推广时候称“保证一个月就把门店转出去”,并表示他们是专业的广告平台,线上、线下资源很多,也会在58同城、抖音等平台做推广。

数月过去,秦女士的店里一个来询问的人都没有,秦女士想退费却遭到了拒绝,对方称“退钱不可能,也从未承诺过能1个月转出”。

无奈之下,她找到相关媒体求助,并展示了一份该公司业务员对自己承诺一个月内转出店铺的录音。面对媒体,负责人答应次日退款,可到了第二天,该公司又反悔了。一怒之下,秦女士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据秦女士提供的法院调解协议显示:原告秦某与被告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中原区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

原告秦女士与被告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签订的《服务合同》于2021年10月22日解除,被告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向原告秦女士退还信息推广服务费5500元(已当庭履行完毕)。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议报警

不少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的商户告诉大河报记者,该广告公司在58同城、抖音及其自有网站进行推广,投放效果很差,推广的视频抖音点赞大部分只有十几个,花了钱却并没有体现出广告公司的任何推广优势。

“每次和他们联系,对方都说‘在操作’,‘在推送’,再问就不回了”。

对此,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一名姓蒋的经理称,“不论我们网站还是合作网站,我们都在推着,我们也想让他们转掉,但并不是一定能转出去,我们只要广告给你做了,服务有记录,我该做的就都做了”。

11月22日,记者对此咨询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首先需要了解,该公司收取费用涉及多少金额和多少人,是否涉及非法集资或诈骗。“这些交费用的商户,应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对于是否涉嫌这些行为做判断。公安机关根据查明的情况,会查看这个公司是否就是玩的这种套路,故意收取相关费用”。

工作人员表示,但如果警方判断是普通民事纠纷,就要看与该公司签订过合同后,对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去履行了相应的服务,而至于书面合同没有期限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该公司是故意这样操作,商户可以到市场监管局投诉,看是否能协调处理一个期限。如果对方在相应期限内仍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也仍然没有退款的话,那就可以建议到法院去起诉。

2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近期收到多起对郑州盈福广告有限公司的投诉,针对该公司未在合同中写明合同期限、以及违约金等相关项,将责令被投诉方整改。但更多的,他们也无能为力,因从对方经营范围以及资质上来说,并无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是生活消费发生的纠纷,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但是目前这个情况是转让房子,属于种合同行为,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范围,建议到法院诉讼处理。

“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一定把合同看清楚,避免掉坑,尤其涉及时间和金钱等争议的地方,一定标明,以便发生纠纷之后维权。”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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