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企业没按时履行年报公示 180万元合同差点“打水漂”

25.05.2017  07:02

  (记者 李兴佳)未按时履行年报公示、经营场所联系不到,不少企业会因为这个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进而吃了不少亏。最近,郑州市航海东路工商质监所就发生了这么一起事件。

在与三门峡一家公司签订180万元订购合同时,郑州合智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先生才发现,自己的公司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2017年4月份的一天,焦急的卢先生赶紧来到航海东路工商质监所咨询情况。

经查询,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经营场所在一幢居民楼里面。2016年年报期间,工商质监管理员多次联络,打不通公司联系电话,实地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没有明显标志,向物业、社区、邻居调查,都不知道该公司的存在,无法取得联系。由于2016年度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工商质监局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航海东路工商质监所副所长于玲解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卢先生按照指导,填写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资料清单,并进行了2016年度年报补报并公示。经审核后,其公司从经营异常名录里被移出。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