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人擅自挖路2平方米 被罚5000元

21.04.2017  09:13

4月18日,郑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的执法人员接到养护单位辖区网格长举报,建设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侧有人安装灯箱广告牌敷设电线,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挖掘快车道约2平方米。

“私自破路铺设电线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扰乱了市政设施管理秩序。”郑州市政设施监理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孙晖说,他们查看后发现,挖掘快车道的小陈埋设的电线抗压、防水性能差,经汽车碾压或雨水冲刷容易漏电,对过往车辆、行人造成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小陈停止施工,对其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恢复道路原状。

4月19日,孙晖等几名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小陈非但没按要求恢复路面,反而继续完成了电线埋设,于是将此事反映给道路设施养护部门,后者对其进行了拆除。

小陈说,自己已认识到错误,下一步将积极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委托专业部门恢复被挖掘的道路路面。执法队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由于小陈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将依法对小陈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掘动道路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两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孙晖说,违法者还要承担按照原结构恢复道路面层的施工费用。

孙晖说,如果市民发现擅自掘动道路设施的行为,可以拨打市政热线0371-63827015或城管热线12319进行举报。记者 李恒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