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国土资源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9.03.2018  20:36

 

近日,邓州市国土资源局被中共邓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中,邓州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创建工作平台,立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制定具体创建活动方案和措施,保证人财物投入,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运用多种载体进行文明单位要素的传播学习,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和调动局机关全体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改进工作的创建初衷。(田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