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农妇组山寨政府:曾有数名大学生投简历求职[图]

10.09.2014  12:40

邓州市人民法院认定,张海新在私刻相关公章后,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书等20余份,马香兰、王良双上报张海新批准先后以“汲滩镇人民政府”、“高集乡人民政府”名义,对本村建房者下发加盖有公章的停工通知、公告等国家机关公文数份。

2013年秋,在河南省邓州市一条小巷的出租屋内,45岁的农妇张海新宣布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下面暂设三个乡镇“政府”,并分别刻制“公章”。接着,张海新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和任命通知书等20多份。

今年6月27日,张海新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在她上诉后,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经不开庭审理,在8月的一天裁定维持原判。因法院未依法通知,她的辩护律师直到9月3日才获知二审结果。

如果没有大的反转,张海新还得在高墙之内再待1年多,以服完剩余的刑期。在该案的审理中,她一直不认罪。按照她的辩称,伪造公文是为了保护农民耕地不被侵占的无奈之举。在过去的4年中,她从乡政府大院一直上访到国家部委,散尽家财、债台高筑却一无所获。

吴楠忘不了,2009年夏天一个很热的上午,母亲张海新拉着一辆架子车,上边堆着床和锅碗瓢勺,从15里外的蒋庄拉到邓州市区。吴楠4岁的弟弟坐在架子车上,头上撑着一把旧伞,被晒得迷迷糊糊。

当时,吴楠在邓州城区四初中读初一。期末考试临近,她却闹着不想上学。张海新一急之下,就关掉了家里的饭店,到城里陪护女儿。在农业银行大楼旁的一条胡同内,张海新找到了一间出租屋。

小学四年级就辍学的张海新,一直期望女儿能考上大学。在一审宣判后会见律师时,她最关心的是女儿的高考成绩。她并不知道,因为她吃了官司,吴楠的身份证被拖延办理,没有赶上报考。吴楠今年18岁,在家里排行老二,因为拖欠超生罚款而一直没有户籍。

2013年11月29日上午,包括接生婆在内的5个见证人在派出所为吴楠作证。下午,张海新就在县城的出租屋内被抓。在那间屋子内,她自设了“邓州市政府办公室”,利用私刻的政府、检察院和乡政府的公章,下发了数十份“公文”。她自称获得了中央有关部门的授权,公章也在神秘人物处备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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