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姚家镇新工业区道路风光互补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2.03.2015  14:57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中牟县姚家镇新工业区道路风光互补路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中牟政采公开-2015-03-2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中牟县姚家镇工业区内,共设置225盏LED风光互补路灯;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路灯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及其他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为太阳能路灯主要部件的生产厂家,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4产品的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LED灯头、控制器等部件均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非本单位生产的设备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检测合格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四、报名方法:

4.1 报名时间:2015年 03 12 日~2015年 03 1 8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部)

4.3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报名。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贰套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 03 1 9 日至2015年 03 2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部。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4 09 9 00 分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孔李伟

联系电话: 0371-62284995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和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 孙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 话:0371-6397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