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采购办公机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遂平县财政局的委托,就遂平县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采购办公机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遂政采招【2014】53-1号
2、招标货物名称:
办公机具类协议供货
1.项目内容及主要要求
序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A包 | 台式商用计算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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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包 | 便携式计算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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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包 | 打印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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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包 | 复印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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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包 | 传真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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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F包 | 多功能一体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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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G包 | 扫描仪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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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H包 | 碎纸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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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I包 | 数码印刷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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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J包 | 投影仪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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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K包 | 数码照相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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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包 | 通用摄像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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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M包 | 服务器(不含小型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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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N包 | 防火墙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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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O包 | 路由器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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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P包 | 交换机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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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Q包 | UPS电源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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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投标人具有驻马店市市级2014年办公机具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指定遂平县县级代理商授权书。
2.3 投标人应在遂平县城区内指定售后服务联系点(包括: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负责采购人的售后服务及相关事宜。
2.4合格的协议供货代理商
2.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4.2在遂平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办公机具类必须为主营业务。
2.4.3在遂平县城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必须是临街门面房或市场固定经营场所或商场固定柜台);公司总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临街门面房或市场固定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若供应商有多处经营场所的则以其总面积为准;营业场所必须干净、整洁、位置和匾牌醒目、且交通便利。
2.4.4 具有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以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或厂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为准)。
3、本项目协议有效期:自中标协议供货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7日下午17: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转账支付(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6、收款单位: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遂平支行;账号:522010029724120必须注明: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
7、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8、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09:00
开标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9、本次招标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运行。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4961063
10、报名时供应商必须向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驻马店市市级2014年度办公机具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授权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缺一恕不受理)
11、监督部门:
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遂平县纪委驻交易中心监察室
遂平县财政局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