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夫妻吵架纵火烧房 火势凶猛殃及四邻

23.05.2014  09:41

  本报开封讯(记者张东)夫妻俩因债务纠纷话不投机,男子竟放火烧家。近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通许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

  几天前,因为建房债务问题,家住通许县城关镇康力路某酒店楼上三楼的杨某与妻子刘某在家中发生争吵,后厮打起来。被儿子劝开后,杨某拉着刘某进了卧室,逼着刘某在抵押贷款合同书上签字。刘某本来就对丈夫经常在外边瞎胡混的行为极为不满,又担心他心怀鬼胎,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态度坚定地拒绝签字。

  因不满刘某不承担债务,气急败坏的杨某先把屋内电视机摔了,接着就将妻子卧室的衣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起火后,杨某堵在门口阻拦妻子、儿子救火,导致火势蔓延无法控制,直至消防队赶到现场后才将火势控制。

  刘某卧室家电、家具、衣物等物品全部被烧毁,客厅及其他卧室均不同程度烧损,因救火导致二楼饭店渗水,使饭店生意受到影响。

  检方认为,该案案发现场为临街楼房,与左右邻居房屋相邻,且一楼、二楼出租给别人开饭店,人员相对密集,尽管杨某点燃的是自家物品,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杨某故意用火机将妻子的衣服点燃后又引燃其他衣物、家具等物品,起火后本人未采取灭火措施,且阻止妻子、儿子灭火,最终导致火势蔓延至其本人无法控制。主观上,犯罪嫌疑人是因为与妻子生气放火烧毁自己的财产,但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火灾,并且希望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故意放火,已涉嫌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