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

26.11.2014  12:37
                                                                                              询价公告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就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询价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询价【2014】036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原装进口超声骨密度仪1台、微量元素分析仪1台、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3台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伍万元整,剩余合同款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5、供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定后 20天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代理商投标时应提供生产商对其出具的产品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投标,否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4、须具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至报价时须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1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2、询价通知书获取地点: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需提供: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价时,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无效。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14年12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询价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 询价保证金:
交纳金额:5000元
交纳时间:报名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 。从报名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专用账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报名单位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询价响应文件中。
户 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开封市通许县农行
银行帐号:16-080101040008921
注:报名后不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价前一天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许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13837882583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