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修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11.06.2014  18:24
                                          竞争性谈判公告
      通许县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修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厉庄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通许县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修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通许县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修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竞争性谈判[2014]004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址:通许县厉庄乡双楼村至靳岗村
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3、项目概况:修建厉庄乡双楼村至靳岗村乡村道路长750米,宽4米,厚18厘米。
4、招标内容:通许县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修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全部内容。
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五、报名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同时要携带拟投项目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检察院出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材料报名时带原件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注:①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13]15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证明。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 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路人民体育场对面)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时之前(北京时间),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许县厉庄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938615868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 0371-223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