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三起非法违法煤矿重大事故

26.08.2014  13:0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通报三起煤矿重大事故,三起发生事故的煤矿均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违规违章行为。
8月19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该矿长期非法越界开采,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该矿处心积虑,在隐蔽地点开辟暗道通往越界开采区域,采取填报假图纸等手段隐瞒越界开采区域,逃避监管监察。该矿不执行淮南市政府下达的停产指令,白天停产、晚上生产;把在越界范围内作业人员的定位卡交给合法矿界内作业人员携带,欺骗核查人员。最终,矿井因通风管理混乱、以掘代采工作面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明火引起爆炸。

另外两起事故也都存在严重非法违法情节:7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发生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该矿不严格执行煤矿防灭火管理规定。8月14日的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安之顺煤矿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该矿在井下设备回撤期间,违法组织生产,打通老空区积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对3起事故的查处进行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报告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严厉打击图纸造假、非法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要强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夜晚抽查、交叉执法,发动群众举报,增强问题发现能力,铁腕打击,对停产整顿、停建整顿的煤矿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单位和责任人一经查实,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因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导致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