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面向“双一流”高校 定向选调300名应届毕业生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储备高层次人才,2018年,省委组织部拟将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300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到省辖市市直党政机关工作。其中,面向郑大、河大定向选调50人。网上报名11月15日启动。郑报融媒记者 张竞昳
硕士不超过28周岁,博士不超过35周岁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300个定向选调计划中,有100个名额面向清华大学(25人),北京大学(25人),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共50名);其余200个名额面向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双一流高校。
招考公告显示,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截至2018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截至2018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2248,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71-61179352,技术咨询电话:0371-56713158。
网上报名11月15日启动,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根据安排,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2017年11月15日10时登录报名网站(www.haedu.gov.cn)进入报名系统;省外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8时,省内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18时。报考人员每人可报考2个志愿。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
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2月1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审结果。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于2017年12月24日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行政能力测试、材料写作等。本次考试共设北京、郑州2个考点。面试于2018年1月13日在郑州进行,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
2018年1月中下旬,省委组织部将根据被考查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奖惩等情况,综合其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在录用单位至少服务3年 省辖市至少服务5年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辖市委组织部与拟录用人选及学校三方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拟录用人选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结合专业特长,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并将分配安置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省委组织部。
新录用省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乡镇进行为期两年的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基层锻炼期间,第2年挂任乡镇党政副职。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留在乡镇机关工作。
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并进行任职定级,在编制、机构规格和职数范围内,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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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平均41人 争一个岗位
报社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12日在郑举行,167个遴选名额共有6796名报考者参加笔试,平均一个岗位有41人竞争。
统计显示,参加这次公开遴选的有省纪委(含省委巡视办)、省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省编办、省人大办公厅、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等25个机关(单位),共公开遴选公务员167名。6796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参加了笔试,平均考选比例约为41∶1。
这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共525人,面试时限为每人20分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共选派面试考官238名,面试前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组成34个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持证上岗,全部实行外派交流。面试室中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省纪委(含省委巡视办)、省公安厅等5个机关(单位)还在面试前后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按照计划,参加体检人员和考查对象名单,将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选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查的办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