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15日,我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陷入临时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救助。
按照相关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主动协调公安、城管、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极寒恶劣天气情况下的集中巡查救助,特别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好对流浪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的救助。
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救助管理机构将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
此外,针对冬季气候寒冷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殊要求,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春节前对救助机构和托养场所开展拉网式再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卢松)
我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 -
郑州02:15 15.11.2017 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