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邢庄项目区工程

27.02.2015  17:40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邢庄项目区工程

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邢庄项目区工程已由豫水计【2014】79号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邢庄项目区工程

2.招标编号:HNXWKF  -2015-006;

3.建设地点:尉氏县邢庄乡境内;

4.建设工期:施工标段工期180日历天,监理标段为项目实施期及保修期全阶段的监理。

5.招标范围:北康沟河桩号0+000—11+336段内的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标段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邢庄项目区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WSBKGH-2015-01):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WSBKGH  -2015-02):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WSBKGH  -2015-03):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WSBKGH  -2015-04):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第五标段(合同编号:WSBKGH  -2015-05):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邢庄项目区工程监理

7.  质量要求:合  格

8.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9.建设总投资:约27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具日期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第五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注册证,2012年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水利工程方面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企业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

3.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开具日期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每位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3、拟派项目经理和总监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须携带

第一、二、三、四标段: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第五标段: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2  月  27  日到2015年3  月  4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4号窗口5013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4.3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施工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监督单位:尉氏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招标代理: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2597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