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纪委官员举报副市长获刑2年 二审维持原判(图)

06.09.2015  12:36

核心提示: 连云港一纪委官员捏造事实,网络发帖“举报”副市长涉黑、涉枪、涉毒被判两年。随后被告提起上诉,9月2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纪委官员举报副市长获刑2年 二审维持原判

 

因发帖“举报”副市长,8月4日,连云港市纪委官员何福康被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随后其提出上诉申请。9月2日中午,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京报此前披露,连云港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何福康,因授意表弟发布检举市领导涉腐网帖被警方刑拘,随后被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