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销售进口药 连江男子获刑

19.03.2015  11:14

  今年1月,连江籍男子倪某因违规销售药品被连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违规从香港进口的药品29种51盒,一并被没收上缴国库。

  法制今报3月18日讯今年1月,连江籍男子倪某因违规销售药品被连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违规从香港进口的药品29种51盒,一并被没收上缴国库。

  倪某在连江县城区经营一家港货店。去年9月25日,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例行工作检查中,查获了倪某店内违规销售的香港“正露丸”等进口药品,共计30批次29种51盒,当场予以扣押,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处理。经连江县法院审理查明,倪某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的上述药品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之规定,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倪某犯罪情节轻微,销售的假药尚未严重危害社会,且认罪态度好,法院决定予以从轻判处。

  (陈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