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企业管控期间违规生产,郑州市惠济区政府、荥阳市政府被全市通报批评

22.11.2019  15:04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11月22日,郑州三家混凝土企业违反管控要求违规生产,被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并对三家企业所属的惠济区政府、荥阳市政府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惠济区、荥阳市迅速将相关监管人员和责任领导分别移交惠济区、荥阳市纪委监委进行追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近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以下简称“市督导组”)也集中力量,加大了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类应急管控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督导中发现,个别地方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敷衍应付等问题,致使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漏管失控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应急管控效果。特别是在市政府刚刚通过环保标杆企业创建规范商品混凝土行业生产和市场供给问题、并做为应急管控期间保障市场供应的重要措施的前提下,仍有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违反管控要求、顶风生产、严重干扰管控规定落实。

3家混凝土企业违反管控规定被抓现行

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企业违规情况:

(一)郑州聚帮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未通过环保标杆企业验收,管控期间不能生产)。该公司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属地为惠济区古荥镇政府。2019年11月19日夜,市督导组执法二处夜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生产商品混凝土,为六家非民生工程供货;2、车辆未经冲洗,带泥上路;3、场区积尘较厚,遗撒较多;4、作业时料库未密闭,喷淋未开启。现场执法人员要求将涉事企业负责人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惠济区攻坚办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河南永安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未通过环保标杆企业验收,管控期间不能生产)。该公司位于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村东莲花街,属地为荥阳市广武镇政府。2019年11月19日夜,市督导组执法二处夜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生产商品混凝土并对外销售;2、生产作业时料库喷淋未开启。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荥阳市攻坚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将涉事企业负责人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三)河南省巨力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未通过环保标杆企业验收,管控期间不能生产)。该公司位于荥阳市中原西路与绕城高速交叉口,属地为荥阳市豫龙镇政府。2019年11月19日夜,市督导组执法一处夜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生产商品混凝土,为非民生工程供货;2、作业时料库未密闭,喷淋未开启;3、车辆未经冲洗,带泥上路;4、现场不能提供任何手续。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荥阳市攻坚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将涉事企业负责人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惠济区政府、荥阳市政府被全市通报批评,相关监管人员移交纪委追责

当前,郑州市已经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关键时期。11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会议,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并就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竣、任务艰巨的形势下,仍有部分地方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甚至慢作为、不作为,致使漏管失控现象严重、部分企业明目张胆顶风违规。针对以上问题,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对相关县(市、区)和企业进行如下处理:

(一)对惠济区政府、荥阳市政府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惠济区、荥阳市配合,对以上违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从重从快处罚;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

(三)责令惠济区、荥阳市环境攻坚办牵头,对以上违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经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相关要求进行生产。

(四)责令惠济区、荥阳市迅速将相关监管人员和责任领导分别移交惠济区、荥阳市纪委监委进行追责。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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