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这些用地审批权限 以后都要下放了

15.07.2017  07:30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放、精简、取消37项行政审批事项。

对用地报批环节的审查权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修改方案审批权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批权限、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审查权限以及部分矿产资源管理权限下放至省辖市、直管县(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

取消5公顷以上临时用地报备事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度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划拨批前公示审查,取消部分省级矿业权登记涉及的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取消部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事项,取消探矿权、采矿权年检以及国土资源科技成果鉴定等。

对全部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不再单独或重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只对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等进行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取消后,改为公示探矿权、采矿权人年度勘查、开采信息。

此外,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与规划有关的业务审批权限此前已经下放至相关地区,涵盖了全省22个贫困县、24个易地扶贫搬迁地区以及6个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45个首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试点市县也全部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修改审批权限下放范围,这将有力助推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及时落地。(记者 李笑凡)

【责任编辑:张怡 】